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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青年莫名成为缓刑罪犯
原是身份信息被他人盗用
作者:宋俊超、
本报讯 记者宋俊超、通讯员刘年生、毛庆礼报道:“感谢你们为我洗去了不白之冤正了名,否则我还是缓刑犯。”6月13日,广水市太平乡西河村民马某来到广水市人民检察院监所科激动地说。 今年5月,该院监所检察部门对监外执行罪犯进行检查时发现,家住太平乡西河村的马某因犯交通肇事罪于去年1月29日被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此人至今未到居住地公安执行机关报到。 发现情况后,检察人员与管段民警一起赶到马某家,要求其父母督促儿子尽快到公安机关报到。然而得到的回答是马某几年里一直在本地打工,从未去过广东。 检察人员从派出所调出马某的人口身份信息,马某父母发现儿子身份信息上的照片是他们的二女婿吕某。最终调查证实吕某在2006年6月以马某的身份信息,更换了二代身份证,并以此身份证在广东那边办了驾驶证,随后发生交通事故。 目前,检察人员已建议太平乡派出所从重点监管对象平台上删除了马某的名字,并与广东江门市的有关单位联系,建议他们撤销原缓刑判决,重新核定罪犯身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