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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
关于对城区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产品实行登记推广备案的公告
为规范城区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产品的推广应用,依据 《市住建委关于规范建筑节能产品推广应用协调会议纪要》 (2011年1月16日)和随州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 《关于加强全市节能产品、技术和新型墙体材料备案管理的通知》 (随墙革节能 [2010]1号)文件精神,随州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对城区内建筑节能相关企业进行备案资格审查,凡城区范围内的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产品生产、应用,实行统一备案管理。符合规范要求的产品或代理产品向社会公布后,城区建筑工程方可使用,未经审查备案的产品,一律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如擅自使用未备案的产品,该工程建筑节能分部不予验收,不得竣工备案。 联系地址:随州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一楼) 联系电话:7097335 特此公告。 2011年5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