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往期报纸   
  文章搜索:
道路施救不能“趁火打劫”
我市规范道路施救收费服务
  本报讯 记者徐斌报道:近日,我市物价部门多次接到群众举报,称施救公司在清障施救收费中出现提高标准收费、强制服务收费等行为。针对这一情况,市物价局联合交警部门,对投诉情况进行了调查处理,并要求施救作业单位规范收费。
    今年5月4日,张先生驾驶的半挂车在316国道发生交通事故,我市某施救公司收取施救费1800元后,又向张先生收取“转场费”1600元。物价部门经调查核实,发现该施救公司多收了张先生拖车费330元、转场费1600元,责令其将多收的1930元退回了张先生。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事故清障施救服务收费行为,6月10日,市物价局联合交警部门对城区两家施救企业进行了提醒告诫,要求各清障施救作业单位必须在收费窗口公示收费标准,同时将收费项目标准制作成《公示卡》交由作业车辆随车携带,以便告知被施救对象。每次施救作业必须如实填写作业记录,作业记录特别是作业时间必须经施救和被施救双方签字认可后方可作为收费计算依据,单方签字无效。
更多>>  随州日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我市规范道路施救收费服务
  本文所在版面
【第 A6 版:综合新闻】

随州日报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Copyright© 2007-2019 by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