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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纠纷调解委员会成立
本报讯 通讯员阮洪铸报道:市环保局日前成立环境保护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调解环保部门职能范围内的各种污染投诉、涉及环境保护的民间纠纷等。同时,通过调解工作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预防纠纷发生。 据介绍,调解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依据社会公德进行调解。 为了做好环境保护纠纷化解工作,提高环境保护纠纷调解的公信力,市环保局成立了由4名高级环保工程师牵头的人民调解专家组。专家组成员应邀参与环境保护纠纷调解工作,为调解委员会和环境保护纠纷当事人提供咨询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