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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倡议书
全市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界朋友们、同志们: 2011年5月,中央文明办、中国残联联合发文,明确提出每年7月6日集中组织开展“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志愿助残阳光行动”主题日活动,省、市文明办和残联都提出了具体要求。为了响应号召,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志愿助残服务活动,营造志愿助残的良好社会氛围,特提出如下倡议: ——致力营造志愿助残良好风尚。志愿助残活动是志愿服务工作和残疾人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整合社会资源运用社会化工作方式帮扶残疾人的一种有效方式。开展“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为残疾人提供志愿服务,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生动实践,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体现,既为残疾人排忧解难,也有助于“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在全社会传播和发扬光大。为此,我们倡议社会各界要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坚持以残疾人为本,倡导“平等、参与、共享”的残疾人观,在全社会营造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风尚,努力推进志愿助残活动深入发展。 ——积极参与志愿助残阳光行动。各单位和社会各界,可根据“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志愿助残阳光行动”主题日活动的要求,紧密结合各自实际,从残疾人的愿望和需求出发,积极参与家政服务、康复医疗、残疾预防、教育、就业、扶贫开发、文化体育、法律维权、无障碍环境等方面的志愿服务,积极参与 “党政干部志愿助残”、“社区志愿助残”、“青年志愿助残”、“巾帼和家庭志愿助残”、“红领巾手拉手志愿助残”、“解放军和武警志愿助残”、“文化志愿助残”、“科技志愿助残”、“法律志愿助残”等志愿助残阳光行动,帮助残疾人解决具体问题和实际困难,不断提高志愿助残服务的能力和绩效。 ——探索构建志愿助残活动机制。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遵循社会化运行方式,坚持志愿参与和鼓励倡导相结合、服务残疾人和实现个人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利用各自工作平台和资源优势,广泛深入、持之以恒地开展志愿助残服务活动,为广大残疾人提供切实有效、方便快捷的服务,积极促进志愿助残服务的专业化、常态化和长效化建设,积极探索构建志愿助残活动的良性机制,共同推动全市志愿助残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随州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随 州 市 残 疾 人 康 复 中 心 随州市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 随州市曾都区助残志愿者服务中心 2011年7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