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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监督与服务更有力——我市实行“纪检大部制”纪略
作者:王董斌
本报记者 王董斌 通讯员 汪祥运 对全市市直部门原有的纪检监察干部 “收编”,实行统一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机制。市委对纪检监察机构大胆改革,在全省率先实行 “纪检大部制”,此举突破了现行纪检监察工作的体制。实践证明,改革所显现的成效好于预期。 省委常委、纪委书记黄先耀来我市调研后称赞说:“随州的改革起点高,力度大,效果好,为全省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管理体制改革提供了样本。” 变“内部监督”为“外部监督”——监督体制顺畅了 “端人家的碗,服人家的管,部属去监督上司,难!”采访中,市直某单位一位曾任纪检组长的工作人员回忆起以前工作上的事,仍显无奈。传统的模式中,派驻纪检干部业务上受纪委监察局领导,但作为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工资、福利待遇、人员编制都在所“驻”单位,纪检干部难以发挥监督职能。 据市纪委介绍,随州成立地级市十年,许多市直单位纪检组竟然没有办过一件案子,甚至还出现过这样的怪现象:单位里发生违纪案件后,纪检组长不是急着调查处理,而是忙着替所在单位说情。 2008年底,市委在实行市直机构“大部制”的模式上,开始探索纪委监察工作“大部制”,在全省率先把市直单位的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整合,按照职能相近、业务相关、工作量相当的原则,设立6个纪工委、监察分局,负责市直60个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将垂直管理、中央和省驻随州的30单位列入纪工委、监察分局的联系单位。 市纪委、监察局对新设立的纪工委、监察分局,实行“六个统一”的管理模式,即统一组织设置、统一编制管理、统一经费预算、统一工作安排、统一干部任免、统一干部交流。 市委常委、纪委书记肖伏清说:“新的模式变分散派驻为集中掌控,变内部监督为外部监督,变双重领导为统一管理。特别是在人员组织关系上,变单位人为纪检监察人,保证了纪检监察机构履行职责的独立性。” (下转第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