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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扶贫办 湖北省财政厅
关于加强雨露计划管理、改革完善实施方式的意见(摘要)
一、充分认识加强雨露计划管理、改革完善实施方式的重要意义 “十一五”期间,全省各级扶贫、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阶段扶贫开发的部署,把实施雨露计划作为扶贫开发的一项重点工作,按照省扶贫办、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意见》(鄂政扶发〔2005〕14号)要求,以农村贫困家庭青壮年劳动力为对象,以提高转移就业能力为重点,以帮助贫困农户增收脱贫为目标,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实施机制,转移培训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加强雨露计划管理、改革完善实施方式是充分利用“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成果,实现扶贫培训补贴政策跟进入户,提高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的需要;是完善转移培训工作机制,规范项目资金管理,确保补贴资金安全有效运行,实现雨露计划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是创新扶贫开发机制,提高扶贫开发工作水平,开创“十二五”时期扶贫开发新局面的需要。全省各级扶贫、财政部门务必统一思想,深化认识,转变观念,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调整工作思路,完善工作举措,认真履行职责,确保雨露计划工作在“十二五”期间管理更加科学、运行更加规范、效果更加明显。 二、加强雨露计划管理、改革完善实施方式的总体思路和基本目标 加强雨露计划管理、改革完善实施方式的总体思路是,实行“计划指导、资金到县、培训到户、直补到人、部门协作、全程监管”。通过改革完善实施方式,达到以下基本目标: ——应用“两项制度”衔接、建档立卡成果,进一步完善雨露计划瞄准机制,通过培训到户、直补到人的政策激励,引导有转移愿望的贫困家庭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其就业技能和增收能力,加快脱贫致富步伐。 ——实现雨露计划项目运行更加规范,补贴资金更加安全,部门监管更加科学、简便、有效,从制度机制上堵塞漏洞、防范风险,确保雨露计划健康顺利实施。 ——建立一套适应雨露计划转移培训常态化的实施办法、操作程序和长效机制,调动各相关方面的积极性,提高雨露计划工作整体水平,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进一步明确雨露计划工作重点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开发工作的决定》(鄂发〔2009〕8号)提出的雨露计划转移培训“两个为主”的工作要求,为适应农村未参训青壮年存量劳动力日益减少、新生劳动力培训需求增多、企业对技能型工人需求日益旺盛的这一形势变化,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雨露计划转移培训工作要立足提升培训质量,逐步减少短训规模,增加职教长训比重,把工作重点放在扶持有转移愿望的贫困家庭新生劳动力接受职业技术学历教育上,培养中、高级技能人才。 四、实行培训任务和补贴资金计划直达到县 五、实行推荐培训基地与农民自主选择相结合 为了确保贫困农民能自主选择和接受优质的职业教育培训,从2011年开始,扶贫部门实行向贫困农民推荐一批优质的中职学校、培训机构作为雨露计划培训基地,由贫困农民自主选择参训学校和专业。各地扶贫部门所推荐的中职学校、培训机构,一是从现有的雨露计划培训基地中直接择优产生,二是对新纳入推荐范围的基地,必须是国家和省重点中职学校和优质专业培训机构。各地对纳入雨露计划推荐的培训基地,要根据培训质量、就业安置、收费水平、群众公认度等建立淘汰机制,实行一学年一评估和调整,每年由市(州)扶贫办征求县(市、区)意见调整后报省扶贫办备案。 六、完善培训补贴对象的确认方式 对于非重点县中没有实施“两项制度”衔接、建档立卡工作的,暂停短期技能培训,只开展贫困家庭新生劳动力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培训,其补贴对象确认方式,仍采取“农户申请、乡村证明、县办审定”程序进行;列为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补贴对象,也必须是当年新入学就读于扶贫部门推荐的中职培训基地且已正式注册中职学籍的贫困家庭子女。 七、建立贫困农民按需自主参训和补贴申请机制 本着尊重贫困农民“自愿培训、自主选择”的原则,建立贫困农民按需自主参训和补贴申请机制,充分调动贫困家庭劳动力参加雨露计划转移培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主性。 凡当年有子女新入学并在扶贫部门推荐的中职培训基地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贫困农户,可向县(市、区)扶贫部门提出享受雨露计划转移培训补贴的申请,并如实填写《雨露计划贫困家庭子女接受中职教育补贴资金申请表》 八、实行统一补贴标准和资金直补到户 省里制定统一的雨露计划转移培训补贴标准,每个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劳动力可以且只能享受一次雨露计划资金补贴。2011年的补贴标准是:对当年新入学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贫困家庭子女,每人一次性补贴1000元。 凡当年提出申请享受雨露计划中等职业教育补贴资金的贫困农户,须提供就读子女的居民身份证和学校出具的全日制中职学校在读学籍注册证明。各县(市、区)扶贫办要认真对其申请资格和在校就读情况进行审核。对审核合格的,在次年3月底前由县(市、区)财政局根据扶贫部门提供的建档立卡资料和基地名录等进行复核后,采用“一卡通”方式,将补贴资金一次性直补到户,并在湖北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上公示公开。 九、做好培训档案资料台账管理和上网登录公示公开工作 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扶贫、财政部门要把实施雨露计划作为新时期扶贫开发的重点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要进一步强化“一切为了贫困的父老乡亲”的服务理念,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政策观念,以积极负责的态度和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兢兢业业地做好雨露计划转移培训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确保贫困人口受益。要把雨露计划补贴资金管理纳入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绩效考评范畴,实行全程监管,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预防和杜绝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