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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都区煤炭经营市场整顿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规范我区煤炭市场,维护煤炭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生产供给和居民生活供给,曾都区整顿和规范煤炭市场工作领导小组且决定,自2011年9月1日起,对曾都区煤炭经营市场集中进行清理整顿。现公告如下: 这次整顿的对象是对曾都辖区内所有从事煤炭生产、运输、经营的企业及个体。主要是取缔无证生产(含加工)经营者;对质量低劣、哄抬煤价、污染环境、严重影响城市形象的煤炭经营者进行整顿和规范。煤炭经营业主在本公告发布后15日内到煤炭市场经营市场清理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登记。对既不主动登记办证,又不服从整改,继续非法从事经营活动的,依法查封违法生产设备及原材料,并依法严肃处理。责令为非法从事煤炭经营提供场地者收回场地。 曾都区整顿和规范煤炭市场工作领导小组 2011年8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