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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蝉联“省级文明城市”
一批文明单位受表彰
  本报讯 记者毛传荣报道:9月1日,全省精神文明建设总结表彰大会在武汉召开。会上,我市被评为“省级文明城市”。这是我市继2008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城市”后蝉联这一荣誉,标志着我市在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征程上又迈出了重要一步。
    据了解,全省 “文明城市”每3年评选一次。2008年以来,我市以“三城同创”为总抓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这个根本,以提高公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目标,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大力推进思想道德建设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优化发展环境、推动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会上,曾都区东城办事处舜井道社区、北郊办事处楚风社区,广水市应山街道办事处理学街社区被评为“省级文明社区”,广水市杨寨镇、广水街道办事处,随县洪山镇、厉山镇被评为“省级文明乡镇”,广水市应山街道办事处八一村,随县尚市镇群金村、洪山镇温泉村、环潭镇柏树湾村、厉山镇勤劳村,大洪山风景名胜区长岗镇绿水村等被评为“省级文明村”,随州职业技术学院、市审计局、湖北省电力公司随州曾都区供电公司被评为“省级最佳文明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广水市地方税务局、随县第一高级中学等15个单位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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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1 版:随州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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