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买门不满意“订金”打水漂
法律人士:“定金”“订金”,法律后果不同
本报讯 记者包东流报道:“‘订金’与‘定金’,一字之差,我预付的300元钱就难以要回。到底它们之间有什么区别?”日前,市民成先生讲述自己遭遇时发出如此疑问。 成先生介绍,前几天他在随城一家商店看中了某品牌的4扇门,谈好价格后他付给对方300元 “订金”。“当时老板给我写了一张收据,我没仔细看就收下了。”事后,成先生的爱人觉得这几扇门和家里的装修风格不匹配,便让成先生退货拿订金,可在与老板交涉时,老板说“定金”不能退。“这时我才发现,收据上写的是‘定金’,而不是‘订金’。”成先生很纳闷,“为什么‘定金’就不能退呢?” 对此,记者咨询了相关法律人士。该人士表示, “订金”和 “定金”虽只有一字之差,但是法律后果截然不同。订金一般情况下被视作预付款,不具备债权担保性质,如收受订金一方违约,可以退还所收款项;定金是一种合同的保证金,是合同当事人为切实保证履行合同自愿约定的担保形式,如果是给付方违约,将不能收回定金。在此提醒市民,日常生活中,一些经营者会利用消费者分不清其区别而故意设置陷阱,因此消费者需要分清两者区别,以切实维护自身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