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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新解下的理财话题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的最新司法解释开始执行,事关数亿个家庭的婚姻、财产问题,再次被推到风口浪尖上,未婚男女如何调整择偶标准、已婚夫妻如何调整理财思路,成为近期热议的话题—— “婚姻法是男人制定的” 主持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的最新司法解释开始执行,各位未出嫁的、已结婚的、准新娘、准老公、准婆婆、准岳父们,心里的小算盘也该拨拉得噼啪乱响了吧。 小王:是啊,眼看着我家儿子再过两年也要谈婚论嫁了,能不操心吗? 主持人:王姐是未来的准婆婆,肯定关心这个话题。不过,黑哥作为未来的准岳父,对这个新司法解释估计更揪心啊! 小黑:那是,事关两个大家庭的利益,一对小夫妻的幸福,这新司法解释一出来,相关人等肯定都会有想法。 主持人:丁丁作为单身女性,有什么看法? 小丁:其实还是谁买房的问题。作为上班族,我自己也在工作赚钱,主要是一旦出现问题,婚前房产分割对女性不公平。我感觉《婚姻法》就是男人制定的。 大周:呵呵,也不能这么说。妇女解放这么多年了,女人可以出去工作,机会并不少。老婆能干,是男人的福气,可以分担压力嘛。我结婚以后肯定不会阻挡老婆追求事业的脚步的。 离婚了全职太太和家电一起贬值 小丁:感觉最没有前途的职业就是全职太太了。毕竟目前中国的家庭结构中,仍是以男主外、女主内为主,妻子往往成为男人背后的女人,为家庭付出更多,但根据新的司法解释,一旦婚姻解体,女方的付出和利益就很难体现。 而且,目前新人结婚时,大多是男方买房、女方装修或陪嫁家电、车辆。按照新的司法解释,老公变成了房东,一旦婚姻解体,女人无法分割房产,将和她陪嫁的家电一起 “贬值”。 小王:这种情况,对男人也是一样的,如果女方买房,一旦离婚,男人也不能带走分毫。 小丁:话虽如此,但不能不说,这仍是一个男权的社会,社会财富牢牢地掌握在男人手中——你看每年的中国富豪榜上,主角仍是男性,女性不足三成。而针对本次新司法解释的一项网络调查也显示,有七成以上的男性是赞同这个新解释的。这两个趋势是基本吻合的,说明中国不论是权贵富商,还是平民百姓,70%以上的家庭财产是掌握在男性手里。这才是真实现状。 主持人:不过,近年流行一个热词“她时代”,意指女性的地位提升、话语权增多,普通家庭要买什么、消费什么,基本都是女性说了算。 小丁:首先,所有权和支配权不是一个概念。在家庭消费开支上,也许女性拥有更多的支配权,但那是因为,大部分家庭都是女性在管家、干活,家里缺什么、要用什么,女主人最清楚;但说到最后的所有权,比如婚前夫家买的房子,女方是可以使用,一旦婚姻解体,就与女方无干了,因为她不拥有所有权,真正的财产所有权仍是男人。 保护了强者利益 主持人:未来的准婆婆、准岳父怎么看? 小黑:新司法解释出来之后,有人说,丈母娘会失落了,女儿就算是攀上“富二代”,一旦分开,也没有多少保障。但我自己作为一个女孩的父亲,还是很赞成这个新司法解释的。 其实,新司法解释的逻辑是“谁出钱谁拿房”,并未偏袒哪一方。婚前,男方买了房,利益得到了保护;对女方,同样如此呀。 小王:我也赞同新司法解释,也许没房子的一方会认为不公平,但撇开家庭权益分配不讲,起码保护了财产所有人的利益。很多新人婚房的首付都是由父母拿出一辈子的积蓄支付的,新的司法解释对于无房的一方来说,也许会觉得婚后对家庭的付出被忽视了;但是,反过来想想,买房一方举全家之力买的房子,若因孩子婚姻失败而失去一半,那么老人前期的付出,谁又会来补贴呢?新的司法解释解决了这个问题。 大周:很多人说新司法解释保护了男人的利益,但我认为,它是保护了强势一方的利益。有房子的一方都会赞同这个司法解释。如果你觉得不公平,那么你就去做生活的强者,而不要老想着去依靠谁。 小丁:婚姻关系并非单一的经济关系,其中的权利义务如何理清?婚姻解体时,对于过错补偿如何确定,婚姻中弱者的权益如何保障?这些问题,在本次司法解释中并没有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