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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县万福店等二镇(场)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随县万福店等二镇(场)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项目已由湖北省国土整治局以鄂土整函[2011]8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招标人为随县国土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随州市诚远招标事务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及建设规模:项目区位于随县中部的万福店农场、唐县镇,分为二片、涉及八个村,其中万福店农场五个村,黑龙口村、三口堰村、万福店居委会、魏家岗村、凤凰山村,唐县镇三个村,福中村、勤德村、群联村。
    建设规模为3369.7733公顷,招标总投资8873万元。
    (2)招标主要内容及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地平整、农田水利、田间道路、村庄整治及其它工程,共划分20个标段进行招标。
    (3)工程地点:随县万福店农场、唐县镇。
    (4)工期要求:2011年11月1日至2012年3月28日,150日历天(含冬雨季、节假日)。
    (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工程,即《土地整治通用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DB42/T562—2009)、《土地整治专项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DB42/T563—2009)、《土地整治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42/T564—2009)的要求。
    3.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具有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登记并网上公示合格的施工单位,信誉良好,不在省国土资源厅的处罚期内,或未被列入黑名单,也不在其他有关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期内。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有效的注册建造师或三级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造价)员等五大员配备齐全,并具有有效的资格(上岗)证;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证书上所记载的工作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提供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公司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已在随县国土资源局2010年度至2011年度国土整治项目中中标的投标人的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作为本招标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参加投标。
    随县招投标综合信息网2011年9月7日发布的随县国土整治项目招标公告中即将开标的中标单位的项目经理与参加本次招标的拟派项目经理如有重复的,不得作为本次中标单位。
    (7)根据《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鄂检会[2010]5号)及《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通知》(随招标委发[2010]1号)规定,须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查询记录时间为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前推2年。湖北省内投标申请人记录查询由招标代理人集中查询,省外投标申请人由投标申请人到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查询,并将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 “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装入招标文件(正本)中。有犯罪记录的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具体要求详见(随招标委发[2010]1号文),可在随县招投标综合信息网(www.hb-sxztb.com)《政策法规》专栏查询。
    4.资格审查方法
    采用合格制的资格后审,投标人总数少于60家时,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5、报名与购买招标文件
    (1)报名时间、地点:2011年9月22日至2011年9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时,14:30-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随县综合招标投标中心代理室 (随县厉山镇大同街姚家巷257号,随县社会福利院院内,0722-3339255)。
    (2)报名资料:法人代表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法人代表或报名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派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或三级项目经理)、本人身份证、以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或三级项目经理证等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备案文件 (投标的企业名称必须与网上公示的名称一致,若不一致时,须备案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3)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其他技术资料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投 标 保 证 金 为 人 民 币 陆 拾 伍 万 元 整(¥650000.00),收款人:随县综合招标投标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随县支行,账号:221050108091001,行号:104528600072(咨询电话:0722-3339770)。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申请人银行基本帐户汇至上述账户,提交截止时间为2011年9月29日,以收款人银行出具的到账回执为准,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不允许其它方式交纳,也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交纳;汇入投标保证金时须注明投标的工程名称;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无息从原渠道退回。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及资格后审所需要的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0月17日09时30分,地点为随县综合招标投标中心二楼开标大厅 (随县厉山镇大同街姚家巷257号)。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代理人将在《随县招投标综合信息网》通知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抽签会,2011年10月17日开始及时注意查看。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 《随县综合招标投标信息网》(www.hbsxztb.com/)、《随州日报》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随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李主任 0722-3233029、13317598411姜主任13971795466
    招标代理人:随州市诚远招标事务有限公司
    代理人地址:随州市青年路西端210号
    代理人传真电话:0722-3315803、3315813,QQ:1093607664
  
    随州市诚远招标事务有限公司
  
    2011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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