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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法》明年实施“非常”执法手段被叫停
住建系统600余名执法人员学习新法律
作者:冯家园、
本报讯 记者冯家园、通讯员张绍领、汪小华报道:10月12日,省委党校副校长方世荣为市住建系统600余名执法人员、机关干部上了一节新法律课,不少行政执法人员表示受益匪浅。 据悉,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是继《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等之后又一部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重要法律。该法的公布实施,对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严格依法履行职责,提高行政管理效率,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方世荣介绍,在设定权上,此法明确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表示设定权应由立法机关行使,不能给行政机关,也就是行政强制措施只能由法律设定。 《行政强制法》另一大亮点就是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正式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同时对现实中断水、断电、断气等“非常”执法手段也做了明确规定不允许,法律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但情况紧急的除外。行政机关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违反该规定的,由上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培训会上,方世荣详细介绍了行政强制法的起草过程、出台背景、立法宗旨和重要意义,并就行政强制的原则、种类、设定,行政强制的程序和执法制度,以及行政强制的监督、责任与救济机制等做了重点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