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往期报纸   
  文章搜索:
曾都启动2012年城镇居民医保参保工作 政府补助标准最高每年达260元
作者:包东流、
  本报讯 记者包东流、通讯员郭建勇、门合浩、吴金娥报道:日前,记者从曾都区人社部门获悉,11月1日起,曾都统筹区2012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正式启动,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补助标准也有较大提高,政府补助最高可达到260元/年。曾都区人社部门提醒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居民,自11月1日起,至2012年2月29日之前,到户口所在地社区或镇(办)人社服务中心办理参保或续保缴费手续。
    曾都区医保部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属于各类在校学生和18周岁以下的少年儿童,筹资标准为220元/年,政府补助200元,个人只需缴纳20元/年;属于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以上困难居民,筹资标准为330元/年,政府补助260元,个人只需缴纳70元/年;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筹资标准为330元/年,政府补助200元,个人只需缴纳130元/年;低保对象和重度残疾人个人不缴费,由政府全额补助。”
    据介绍,随州经济开发区、曾都区区域内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中小学学生、少年儿童、新生儿,均可在曾都区参保。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居民首次办理参保手续时,需持居民户口簿(无户口簿提供房产证或居委会开具的相关证明)、身份证和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到居住地或户口所在地人社服务中心、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填报《曾都区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情况登记表》,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续保的城镇居民只需携带本人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证》到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续保缴费手续。
更多>>  随州日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曾都启动2012年城镇居民医保参保工作 政府补助标准最高每年达260元
  本文所在版面
【第 A2 版:都市民生】

随州日报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Copyright© 2007-2019 by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