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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传销,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
作者:王松
  本报记者 王松 通讯员 李远贵 李瑞来
    众所周知,传销是指组织者或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传销是社会的一个毒瘤,其欺骗性、流动性和群体性给整个社会带来严重的危害。尽管打击传销已多年,但由于种种原因,传销活动在我市仍时有所见,从5月份以来先后接到传销举报投诉45起。打击传销,犹如一场没有硝烟的持久战争。
  A
  回放:被骗受困无奈跳楼
    7月6日深夜,被传销团伙骗至随州的山西男子赵振波,在被“囚禁”数个小时后决定翻窗逃走。不幸的是,脚一滑他一下子从三楼摔了下来……
    事情要从6月份说起,一天小赵在网上聊天认识了一名叫“网络高手”的女孩,两人聊得甚是投机。一个月后小赵对其已是心生爱慕,恰在此时,7月5日“网络高手”邀请小赵到随州,并承诺帮他找份好工作。如此好事,小赵当然毫不犹豫,当天就立马启程赶赴随州。
    7月6日中午小赵到达随州,女孩直接把他带到聚玉街一间位于七楼的出租屋。一进门,小赵就发觉不对,屋子里满满地挤着十几个年轻人,一见小赵二话没说就把他围着暴打一顿,把他身上的现金和手机全部掏走,然后就开始劝说他加入传销组织。见小赵情绪激动拒不服从,这些人将他带进一个房间,将其裤带,鞋子都拿走。到了凌晨两点钟,小赵趁他们都睡熟了,偷偷跑进厕所,把厕所防盗网上的铁皮弄破,爬出窗外,艰难地顺着住户的防盗网爬到三楼,却不小心滑了一跤,一下子摔到地上,他感觉腿上一阵钻心的疼,双腿已经骨折。
    如此恶劣的传销事件在我市并不鲜见。8月14日,一条彩信照片让河南信阳市民孙某吓得心惊胆战,照片里他的儿子头部被毛巾缠住,上身赤膊,双手被反绑在背后。随后他接到儿子电话,称被工友骗到随州,目前被传销分子控制,要汇款20000元钱才能放他走。其后,在我市公安机关的侦查下,人质被成功解救,两名绑匪也被抓获。
    记者从我市工商部门了解到,近期非法传销活动在我市又有所抬头,举报、投诉呈现上升趋势。从近几个月查处的查处、捣毁的传销窝点情况来看,绝大多数是以“拉人头、交入门费”为主。参与非法传销活动的人员呈现年轻化、知识化,不乏大中专毕业甚至是在校学生参与非法传销活动的。非法传销组织手段残忍,收缴证件财物、限制人身自由、对不“听话”者动辄打骂。
    东城派出所一位民警说,如今传销分子发展下线过程中,往往会发展外地会员,在“理念灌输”和“洗脑”的同时,甚至采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打骂以及恐吓等手段胁迫其加入,“这会衍生出很多社会治安问题。”
  B
  根源:机制不全 措施不力
  根据惯例,对传销团伙的处理一般由工商和公安联合执法,通常是对传销团伙为首者进行处理,其余人员驱散遣送。而这些人很快又重新聚集起来,恢复或者加入到新的传销团伙当中去。
    非法传销活动为何打之不绝,驱之不散,甚至有越演越烈之势?曾都区工商局公平交易分局有关人士介绍,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人力、物力、财力及监管方式、方法等诸多因素都会影响到打击非法传销活动的成效,但主要原因无外乎机制不全、措施不力两种。
    所谓机制不全,主要体现为重打击、轻防范。社区居委会或者房屋租赁者,没有对租房者的身份等相关信息进行辨认并上报相关部门备案,有的甚至明知是非法传销,却为了一己私利装糊涂,往往等到非法传销活动影响正常生活,才予以举报、投诉,寄希望于工商、公安等执法部门予以查处。同时各职能部门与社区居委会的力量未能形成合力,往往是头痛治头,脚痛治
    脚,不能做到治根治本,防患于未然。
    而近年来,为打击非法传销活动,我市政府
    及各职能部门都相继制定了有关制度和措施,
    却因落实力度不够,影响了打击非法传销活动
    的效果。首先对打击非法传销活动的宣传不够
    深入,其骗人伎俩及危害性没有达到人人皆知,
    众多市民错误地认为打击传销是政府及执法部
    门的事,就是发现了非法传销活动,也抱着“事
    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其次是打击力度不
    够,打击非法传销活动中,捣毁窝点,驱散、遣返
    涉嫌传销人员居多,而查获传销案件、抓获传销
    头目或组织者甚少,导致打而不死、驱之不散,
    死灰复燃,结果是连年有整治,连年难改观,依
    旧呈蔓延之势。
    “搞传销的人大多数来自农村,有的甚至是
    贷款来交钱的,到头来也都是血本无归啊!”该
    人士沉痛地说道。
  C
  措施:“人民战争”歼灭传销
    “他们的想法非常偏执,很难对他们进行说服。”东城派出所的一位民警介绍,由于长期处于特定的环境中,喊着“发财致富”的口号,许多传销成员精神长期处于亢奋状态,价值观念失衡,即使将传销组织取缔,成员遣散,要不了多久又会重新聚集起来。
    当对内因的教化无法战胜传销的蛊惑时,就必须借助外力的强制干涉进行反传销战争。虽然传销手段在不断翻新,但是打击传销并不存在多少技术性难题,关键要看打击力度和长效机制的建立。
    “打击传销工作不是哪一个部门、哪一个单位能抓好的,需要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曾都区工商局公平交易分局有关人士表示,打击传销单靠公安、工商单打独斗远远不够,必须把打击传销纳入社会治安综合管理的范畴,多管齐下进行长效治理,甚至租房给传销居住、为传销活动提供场地者也要承担连带责任,打击传销必须在力度和广度上下工夫,否则很难保证那些逃脱了传销魔窟的人不会不再重操旧业。
    除了政府的组织领导,群众的积极参与才是歼灭传销的基础。打击传销的宣传、预防离不开群众。群众既是打击传销工作的宣传者,也是被宣传的对象,只有通过广泛宣传,发动“人民战争”,做到人人防传销、拒传销、举报传销、打击传销,传销活动才会失去滋生的土壤,成为无水之鱼、无本之木,不待生长,就会自取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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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15 版: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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