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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村卫生室药价降低近五成
作者:毛传荣、
本报讯 记者毛传荣、通讯员李东报道:7日,从市卫生局了解到,我市974家村卫生室已自10月31日起全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价格降低了45%左右,据测算,每年将为农民减轻负担1500万元左右。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后,在全市行政村设置、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登记注册、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村卫生室,统一采购、配送和使用基本药物和省增补的非目录药品,共计484种。村卫生室不得擅自配备和使用非基本药物,村卫生室全部药品一律实行零差率销售。与此同时,我市村卫生室收取的一般诊疗费和使用的基本药物全部纳入新农合支付范围。 此前,为保障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的顺利实施,各区市县启动了乡村医生全员培训计划,积极推进乡镇卫生院综合配套改革,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完善多渠道补偿机制,规范绩效考核制度。曾都区安排部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任务量由村卫生室承担,并划拨相关服务经费予以补偿,区级财政还将比照村干部的工资标准,对乡村医生给予补助。广水市由财政部门对在编在册乡村医生每年给予4200元定额补助,并将40%左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交由村医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