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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通过《国家药品安全规划(2011—2015年)》
作者:七
新华社12月7日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国家药品安全规划(2011—2015年》。 会议讨论通过的 《国家药品安全规划》明确了“十二五”时期药品安全工作的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到2015年,药品生产100%符合新修订的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药品安全水平大幅提高,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满意度显著提升。重点任务是: (一)提高国家标准。力争化学药品、生物制品标准与国际接轨,中药标准主导国际标准制订。 (二)健全检验检测体系。加强国家级药品检验机构建设,改善省、地 (市)级机构实验室条件,加强县级机构快速检验能力建设。 (三)强化药品和医疗器械全过程质量管理。完善药品研制规范,促进与国际接轨。 (四)强化安全监测预警。 (五)提高国家基本药物生产供应能力,确保质量安全、公平可及。 (六)建立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行为。(七)深化改革,完善法制。深化药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标准,规范程序。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减少流通环节。加快药品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制修订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