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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提醒个体工商户
2011年度验照工作开始
本报讯 通讯员施公尚报道:全市个体工商户2011年度验照工作从2012年1月1日开始,一直持续到5月31日。 据悉,这是《个体工商户条例》颁布实施后的首次验照。根据相关规定,2011年12月31日以前登记的个体工商户,需携带相关材料就近到所在辖区工商所申请办理,当场验照,立等可取。 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验照是对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事项和上年度经营情况进行审验。市工商局已对2011年度验照工作进行了精心安排部署,并增派了窗口受理工作人员,确保当场办结。市工商局在此提醒个体工商户应依法参加年度验照,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办理年度验照,将由登记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个体工商户,将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吊销其营业执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