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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曾都区新农合政策解读——曾都区卫生局党组成员、区合管办副主任黄湘云答记者问
作者:徐军国
  本报记者 徐军国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继国家减免农业税、中小学生学费后又一惠民政策,管好用好新农合基金这项农民的救命钱,卫生部门责任重大。几年来,曾都区农合办本着“一切为了参合农民,一切服务参合农民”的宗旨,不断探索新农合工作新途径、新办法,实现了跨越式发展。2012年,曾都区新农合政策有哪些亮点,为此记者专访了曾都区卫生局党组成员、区合管办副主任黄湘云。
    记者:2012年,全区农民参合率达到多少?
    黄湘云:近年来,全区农民的参合意识有了明显提高,农民的参合热情空前高涨。2012年,全区共有38.32万农村居民参加新农合,参合率达99.5%,创历史新高。
    记者:相比以前,新农合筹资标准有哪些变化?
    黄湘云:曾都区新农合的筹资标准逐年提高:2007年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55元(参合农民每人每年缴纳15元、区级财政按实际参加新农合人数每人每年补助5元、省级财政补贴15元、中央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按实际参加新农合的人数每人每年补贴20元);2011年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230元 (参合农民每人每年缴纳30元;地方财政按实际参加新农合人数每人每年补助92元,其中省级财政补助64.2元,区财政补助27.8元;中央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按实际参加新农合的人数每人每年补助108元);2012年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290元(参合农民每人每年缴纳50元;地方财政按实际参加新农合人数每人每年补助108元,其中省级财政补助73.8元,区财政补助34.2元;中央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按实际参加新农合的人数每人每年补助132元)。
    记者:2011年,新农合患者住院起付线分别是多少?全区农民受益面又是什么状况?
    黄湘云:2011年,曾都新农合患者住院的起付线为:镇(办)定点医疗机构100元;区级定点医疗机构300元;区外市级定点医疗机构500元;省级定点医疗机构1200元。去年1-12月,共有112万人/次参合农民获得新农合的基金补偿达7112.70万元;政策内补偿率达74.5%。随着新农合工作的不断推进,将会有更多利好政策惠及曾都农民朋友。
    记者:新的一年里,曾都区新农合政策带给农民更多实惠有哪些?
    黄湘云:(一)进一步完善门诊统筹补偿模式:参合农民在本镇(办事处)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镇(办事处)卫生院按50%比例给予补偿,日封顶线为20元。村卫生室按35%比例给予补偿,日封顶线为10元。年度封顶线为200元.
    (二)增加了一般诊疗费补偿:参合农民在本镇(办事处)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一般诊疗费,按镇级医疗机构每日次7元、村级医疗机构每日次4元定额补偿,年度累计封顶线为100元。
    (三)参合农民每次住院的医疗费用,从新农合住院医疗基金中分段按省、市、区、镇级比例比去年提高5-10个点报销。
    (四)、提高参合农民住院医疗费用补偿封顶线。新农合基金为每个参合农民在1年内累计补偿的住院医疗费用总额为8万元。
    (五)、提高农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
    一是对0-14岁(含14周岁)患有先天性房间隔缺损、先天性室间隔缺损、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等4个病种的参合农村儿童,按照定额付费为每例23000元,由新农合基金承担总费用的70%,民政救助资金承担总费用的20%,参合患儿家庭承担总费用的10%。对低保户、特困优抚家庭患儿和农村孤儿患儿,新农合基金承担总费用的75%,民政救助资金承担总费用的25%,参合患儿家庭不承担费用。
    二是对0-14岁(含14周岁)符合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诊断标准,且符合卫生部办公厅 《关于印发儿童血液系统2个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0〕90号)规定的农村参合儿童,按照省确定的病种定额付费。由新农合基金承担总费用的70%,参合患儿家庭承担总费用的30%;对低保户、特困优抚家庭患儿和农村孤儿新农合基金承担总费用的80%,民政救助资金承担总费用的20%,参合患儿家庭不承担费用。
    三是对患终末期肾病需长期血液透析治疗的患者实行限额付费。单次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血液透析治疗费用由新农合按照70%补偿。
    四是对第一诊断为宫颈癌、乳腺癌的参合患者,实行单病种最高限额付费。宫颈癌手术治疗(三级医院)限额标准11000元,新农合按70%补偿;手术治疗(二级医院)限额标准9000元,新农合按80%补偿。乳腺癌手术治疗(三级医院)限额标准10000元,新农合按70%补偿;手术治疗(二级医院)限额标准8000元,新农合按80%补偿。
    五是将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偏执性精神障碍、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和严重精神发育迟滞六类重性精神病住院期间治疗费用实行单病种限额控制。限额标准(6000元/人)内住院医疗费用按照70%比例予以补偿。
    六是提高农村耐多药肺结核患者医疗保障水平。凡诊断为耐多药肺结核 (ICD-10:A15.0、A15.1)并在定点医疗机构全程规范化(疗程24个月)治疗的实行单病种限额付费。医疗费用在最高限额标准(12000元/例)内的部分按70%补偿。
    记者:曾都农民政策咨询的途径有哪些?
    黄湘云:我们将全面推进全区新农合工作深入开展,努力把这项 “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办实办好,造福广大农民群众。欢迎曾都农民政策咨询,电话0722-3237258。网站网址:http://www.zdqhgb.com/。曾都区合管办联系地址:随州市烈山大道2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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