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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民 防 空 为 人 民
——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颁布15周年
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彭明方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颁布实施十五周年,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的十五年,是我市人民防空工作从无到有、从零起步、跨越发展的十五年,也是我市人防工作取得丰硕成果的十五年。十五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军分区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我市以贯彻实施人民防空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人防法制建设纵深推进,以各级人防主管部门为主体的人防组织体系日益健全,以“结建”为主体的人防工程初具规模,以人防应急指挥网、应急通信网、防空警报网为支撑的人防信息网络加速扩张,城市人防的综合防护能力不断提升,在全省乃至全国城市防护中的地位日益显现,由省级防护重点城市提升至国家三类防护重点城市,人防工作先后荣获全国、广州军区和全省先进单位。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我们必须深刻认识人防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准确把握新形势对人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积极构建人防事业创新发展的新格局。 全面履行“人民防空为人民”的使命。当前,我们面临的国家安全形势异常复杂,面对诸多现实挑战和不确定因素的威胁。随着现代战争形态的转变和战争中的科技含量提升,人防体系的战时生命防护功能和作用日益突出。我们必须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高度,抓紧做好应对准备,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加快建立能够应对国家安全形势变化和现代高科技战争形态的人民防空体系。人民防空既是“生命工程”,又是“发展工程”,人防设施承担着生命财产的防护功能,人防设施建设本身又是城市建设乃至经济建设的重要组织部分。我们要做好新形势下的人防工作,必须切实坚持人民防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城市建设相结合、与应急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相结合的总体原则,全面履行“战时应战、平时应急、服务民生”的职责和使命,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保证和强大动力。 全力拓展“人民防空为人民”的职能。人防工作的重点是防空,要在加强规划布局、强化质量监管、丰富防护类型上下功夫,加快建设由人防工程、避难场所、疏散基地、防空林组成的综合防护工程体系。重点要加强民防部门与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之间的协作,严格把好规划关、审批关、设计关和施工关,切实抓好重要经济目标的防护建设;要以提高指挥能力为重点,进一步健全各类指挥机构,努力把指挥场所建优、指挥设施健全、指挥班子建强,大力推进人防指挥通信体系建设;要加快建设适应高技术条件下局部战争防空需要的新型民防专业队伍,积极扩大民防志愿者队伍,下大力抓好群防组织建设。 在加强人防综合防护体系建设的同时,必须针对我国面临的安全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俱增、现实和潜在威胁并存、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等非传统安全威胁的客观现实,加快推进民防部门职能由单一的战时防空向防空防灾一体化转变。当前,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的诸多环节急待强化,民防系统参与防灾减灾和应急救援的空间广阔,大有作为。各级民防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大局观念和责任意识,坚定不移地推进工作职能由防空向防灾延伸和拓展,加快推进民防建设转型升级,积极构建防空防灾一体化新格局。 全面提升“人民防空为人民”的实效。民防工作要始终坚持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改善民生服务,民防部门要积极主动投身于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战场”,统筹提升民防工作的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一是进一步融入经济建设。将民防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严格落实民防经费征收政策,管严、用好民防经费。二是进一步融入城市建设。正确处理民防建设与城市现代化建设的关系,加快建立协调推进新机制,充分发挥民防建设对完善城市功能和建设幸福城市的推动作用。三是进一步融入民众生活。人防工程要在满足人员隐蔽、物资储存、医疗救护、抢险抢修等战时防空需要的前提下,积极拓展平时使用功能,最大限度地开发开放民防设备设施,向社会提供交通、停车、仓储、购物等多方面的服务,努力使各类人防工程成为增植新的经济增长点的 “产业工程”和增加就业岗位、提供公开服务的“惠民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