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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举行销售不合格食品案听证
  本报讯 记者刘诗诗报道:12月25号,市工商局应行政处罚案件当事人申请,对曾都区东城八角楼中学小卖部不合格食品案件举行听证会。
    9月22号,市工商局依照《关于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蜜饯等食品质量监测工作的通知》,配合省工商局在对曾都区东城八角楼中学小卖部所经营的 “豆质素口水鸡”食品进行检查的过程中,发现食品中含有甜蜜素,检验不合格。依据相关法规,市工商局拟对当事人作出处以罚款2万元,上缴国库的行政处罚。
    听证过程中,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和案件调查人围绕事实认定、证据采集、违法定性、处罚适用等进行了陈述、申辩和质证,并展开激烈的辩论。市工商局将根据听证会情况做出最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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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4 版:都市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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