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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扶贫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
为加强全市扶贫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以优良的作风服务贫困地区,服务贫困群众,推进老区贫困地区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市扶贫办郑重向全市人民作出如下承诺: 一、认真履行扶贫职责。全面落实中央、省、市新阶段扶贫开发《纲要》和《规划》,认真履行《湖北省农村扶贫条例》,以消减贫困、加快发展、尽快帮助扶贫对象实现稳定增收致富为己任,增强老区贫困地区发展内生动力,确保完成年度扶贫开发工作任务,为全市实现跨越式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精细管理专项扶贫。落实《湖北省整村推进专项扶贫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等六个管理办法,规范工作流程,简化办事程序。严格项目资金管理,加强督办、指导、服务,确保专项扶贫项目落实到位,实现预期效益。 三、推行党务政务公开。把公开透明作为基本制度。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各类人事任免、重大开支项目,专项扶贫项目和资金拨付计划,通过政府网站、报纸、电视、公告栏等方式,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全社会的监督。扶贫工作实行“首问负责制”和岗位责任制,对群众投诉和反映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及时组织调查、处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四、严格遵守廉政纪律。牢固树立“一切为了贫困的父老乡亲”扶贫理念,完善扶贫系统腐败风险预警防控体系,做到“五个严禁”、“四个确保”: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私搞特权;严禁擅自调整扶贫项目;严禁改变扶贫资金用途;严禁违反规定用公款送礼和宴请;严禁铺张浪费讲排场;确保权力行使安全、资金运用安全、项目建设安全和干部成长安全。 监督电话(传真):0722-3596429 电子邮箱:hbszfpb@163.com 随州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