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院设立专门合议庭审理环境污染纠纷案件
本报讯 通讯员王耀报道:1月17日,市中级人民法院新成立的环保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上诉人李某与被上诉人代某涉及环境污染纠纷案件。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近年来,环境污染问题逐渐凸显,深受广大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的关注。为了更好地审理环境污染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发挥司法对环境保护的职能作用,根据上级法院有关文件精神,市中院民一庭设立了环境保护合议庭,专门审理环境污染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促使环境纠纷案件能够得到及时、便捷、有效地解决。 下一步,市中院还将在全市范围内陆续开展选聘环保案件人民陪审员、邀请环保局人员授课、开环保案件示范庭等活动,进一步提升合议庭素质,宣传环保法律,为构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制度作出有益的探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