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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劳动监察支队快速处理“欠薪”“清欠行动”为农民工讨回工资300余万元
本报讯 通讯员甘永军、刘琦、顾光华报道:1月14日晚,几位外地农民工拉着市劳动监察人员的手说:“感谢你们这么快就帮我们要回了5个多月的辛苦钱,我们可以顺利回家过年了。” 当日下午,市劳动监察支队接待室接到谢根伟、黎安峰等5位民工投诉。谢根伟称,他们是我省恩施州边远山区民工,一行有130余人,是经建筑行业农民工相互介绍,来到随州某建筑公司工地打工的。从2013年8月5日到工地开始,老板除发给他们一定生活费外,未发工资,当时约定干活至2014年元月10日(腊月初十)为止结算工钱。现在老板要他们干到腊月二十八才发工资,他们就只能在回家的途中过年了。投诉中,农民工在办公楼前越聚越多,达40余人,他们回家心切,有的情绪很激动。 市劳动监察支队边听诉、边安排人员迅速到民工中间稳定情绪,联系相关部门和某建筑公司到现场协调,经过协商,该公司总经理承诺,当晚按施工的民工名单造册,所欠170万元工资不经承包人转手,由公司按承包者与施工民工共同认可的数额,直接发给民工本人。 市劳动监察支队负责人李华锋介绍,目前农民工投诉呈集中高发势态,一批又一批到市劳动监察支队投诉,反映老板或项目承包人不签合同,不写欠条,不留任何字据,工钱不兑现又避而不见。为切实有效地解决农民工工资被克扣被拖欠问题,市劳动监察支队推出多项措施,投诉处理通道畅通,着重从快接、快办、快处理程序上,联合公安、住建委、交通、水利、国资委、工商、总工会等八部门进行节前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清欠行动。2013年12月份以来,对用人单位开展检查215户,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30余件,涉及农民工近900余人,通过依法追欠,多方协调、限时付款等方式,共责令建筑公司与用人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300余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