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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党管干部 选准用好干部
刘宏业
学习贯彻新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是当前深化党的建设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好干部 “五条标准”选准用好干部,党组织应发挥好领导和把关作用,准确评价干部、公道选任干部、从严管理干部,提高干部工作科学化水平。 识别干部讲“公信”,树立正确导向。坚持公道正派,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突出重品行、重实绩、重基层、重公认的用人导向。重品行,注重选拔那些政治坚定、原则性强、埋头苦干、清正廉洁、为人正派又具有团结协作精神的干部。重实绩,注重从经济社会发展前沿领域选拔干实事、破难题、谋发展,善于攻坚克难、在急难险重工作中能独挡一面的干部。重基层,注重从基层和一线选拔优秀干部,让埋头苦干、注重为长期发展打基础的干部有机会、有舞台、有位置。重公认,把目光聚焦到内在素质高、发展潜力大、群众反映好的干部上,不仅注重基层党组织推荐认可,同时注重广大干部群众公认度。 评价干部凭“业绩”,突出考核引领。增强组织部门干部考察识别的责任,改进考核方法手段,完善配套制度,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集中考察抓“深”,日常考察求“细”,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既看发展又看基础,既看显绩又看潜绩,既注重干部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实绩,又注重干部的德才表现。坚持定性评价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表现情况进行考核测评,科学运用考核结果,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升降去留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 选任干部靠“制度”,注重规范运作。行之有效的制度,是坚持公道正派选人用人的基础。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正确处理好选人的手段与目的的关系,完善民主推荐方法,健全经常性考察制度,不唯票取人,把群众推荐、班子评价、考察中群众评价综合起来,准确地掌握干部的现实表现。正确分析推荐结果,增强考察环节准确性,使考察结果与用人标准有机统一,通过实行两推一述、二轮推荐、差额考察和改进竞争性选拔等一系列制度,推动干部工作民主公开,改变“少数人选人”和“在少数人中选人”的状况,进一步提升选人用人公信度。 使用干部重“长远”,激发生机活力。用好干部,“识人”是前提,“善任”是关键。根据干部的特长,着眼于事业发展需要和岗位职责要求,以职能定素质、以岗位定条件,把干部用在最合适的岗位,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按照领导班子成员的文化层次、年龄梯次、性别比例、经验结构等特征,注重培养选拔年轻干部、注重使用后备干部,用好各年龄段干部,选好配强领导班子,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坚持“纵向交流和横向交流”相结合,通过采取提拔交流、平职交流、培养交流、竞争交流等方式,对干部进行多岗位锻炼,提高干部综合素质,激发干部队伍活力。 管理干部严“要求”,强化监督约束。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按照“十不准”纪律要求,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监督,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从严管理干部,提升干部管理水平,教育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切实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从规范干部的行政行为着手,重点解决好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服务质量差、办事效率低等方面的问题。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查找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四风”问题,突出抓宣传、抓典型、抓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好“庸懒散软”等问题,促使干部作风大转变、服务效能大提升、发展环境大改善。 (作者系中共随州市曾都区委书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