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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2014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实施方案
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随州市2014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zkzs.e21.edu.cn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现将《随州市2014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4年5月14日 根据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鄂教发〔2014〕3号)文件精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确保全市中考统一招生录取工作顺利实施。为做好全市今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计划 2014年全市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分指令计划和择校计划两类。省级示范普通高中指令计划实行名额分配招生与中考统一招生相结合,名额分配招生是按照省教育厅要求,结合随州实际,将指令计划的70%按应届初中毕业生人数平均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在划定的招生录取分数线内按分配的名额录取,初中学校未完成的名额分配生计划转为统一招生录取计划。各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另文下达。 二、招生范围 市直属普通高中学校面向全市招生;各县(市、区)所属普通高中在本县(市、区)范围内招生。 三、报名 (一)报名条件。 在我市初中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均可在学校所在地参加报名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 (以下简称“中考”)。 在我市初中就读并获得我市初中学校学籍的外省、外市户籍随迁子女可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参加中考,其报名、考试、录取等方面享受我市户籍考生同等待遇。 具备我市户籍但在省外、市外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回我市参加中考,可持外省市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初中学籍证明,经户籍所在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报名。 (二)报名时间和报名办法等由招生考试机构另文通知。 四、志愿填报 (一)网上填报志愿。 2014年,考生填报志愿在“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上进行,填报志愿网址与报名网址相同。 考生在法定监护人监护下,在考生就读学校或在考生家中,自主填报、修改志愿。网上填报志愿前,各县(市、区)招考办向考生下发初始用户名和密码。考生用初始密码登录后,必须修改密码方能进行填报志愿操作。考生填报志愿时,要依据本人意愿选择填报的批次、学校,考生所填志愿在网上提交后方能生效,为确保志愿生效,考生应在提交志愿后,对所填志愿进行检查核对。 (二)在考生填报志愿前,要组织网上填报志愿的培训和演练,使考生熟悉网上填报志愿流程。市招考办向社会公布全市中考成绩、学校分批、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资格线等相关信息。 (三)学生可以填报2个批次的志愿,已被“名额分配生”录取的学生不再填中考志愿。 (四)各批次指令计划设2个志愿。 (五)对指令计划招录不足的学校,在该校所在批次录取结束后,由学校在批次线上征集志愿,在下一批次录取前,报市招考办批准、录取。 五、中考成绩呈现方式 将考生总成绩划分为高分段 (A)、中分段(分数)和低分段(C)方式呈现。A等考生报考“招生范围”内的任何一所学校,都将被录取。 六、划线 根据全市中考成绩水平和招生计划,按一定比例对各批次确定录取新生的最低成绩标准,即批次资格线。 择校生资格线在各校指令计划批次资格线下50分内。 七、录取 (一)遵循考生志愿和依批次顺序录取。在同批次录取时,按“先录指令计划、再录择校计划”原则办理招生录取手续。 (二)学校按“三限”政策在规定的时间内接受择校生报名缴费,市招考办依据“三限”政策和学生缴费单据办理择校生录取手续。已被指令计划录取的学生不得再报择校生。 (三)普通高中只能录取应届初中毕业生。 学生凭市招考办签发的 《随州市普通高中录取通知书》和中考准考证到录取学校报名就读,普通高中学校和学生按省教育厅规定在省学籍管理网上确认注册学籍。 凡逾期不注册学籍的,概由违规学校或违规学生及其家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四)录取批次。 1、提前批:省级示范普通高中名额分配生。 2、第一批次: 随州一中、随州二中、随县一中、广水一中、曾都一中。 3、第二批次: 随州欧阳修中学、随州汉东中学、随州实验中学、随州白云高中、随县二中、广水实验高中、广水二中、广水四中、广水三中、广水育才高中、广水益众高中、广水文华高中、曾都二中。 (五)录取日程安排。 7月3日前,市招考办向各县(市、区)下发考生网络填报志愿的初始用户名和密码。 7月5日前,市招考办公布考生成绩、批次资格线和“名额分配生”录取名单。 7月7日-9日,填报志愿。市招考办负责监控网报志愿信息,适时反馈给县(市、区)招考机构查漏、纠错、督办到位。 7月11-12日,报送网报志愿信息盘,市招考办确认网报志愿信息。 7月13日,提前批录取。 7月13日-14日,办理第一批次学校指令计划录取手续。 7月15日-19日,学校招收择校生报名缴费。 7月21日-22日,办理第一批次学校择校生录取手续。 7月25日-26日,办理第二批次学校指令计划录取手续。 7月29日-30日,办理民办学校和第二批次公办学校择校生录取手续。 八、收费 按鄂教财 〔2006〕8号、鄂价费规〔2013〕110号、鄂价费规〔2013〕215号等文件执行。各校务必在招生前通过学校公示榜和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本学校收费标准。 九、特长生招生工作 学校招收体育和艺术特长生必须事先向市教育局申报,按照市教育局批准意见,组织专业测试,具体办法另文下发。申报招收特长生计划控制在该校的招生总计划的2%以内,按指令计划录取。特长生分数控制在批次线下50分以内。 十、“名额分配”招生工作 “名额分配”招生实施方案另文下发。 十一、优录 按 《随州市2014年中考招生优录办法》执行。 十二、工作要求 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教育发展,关系到教育公平和社会稳定,必须要有严密的组织和制度作保证,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高中学校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切实加强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领导。各招考机构要加强统筹协调,切实做好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的具体实施工作。各初中学校要成立中考工作领导小组和专班,负责领导和组织学生参加中考、“名额分配”招生推荐申报等工作。各普通高中应成立招生领导小组,按照政策规定和程序,组织招生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初、高中学校要将高中招生考试改革的内容、方法、程序向学生、家长和社会进行广泛宣传,特别是要加强“名额分配”招生政策宣传,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保证招生考试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三)强化制度建设。 强化公示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建立严格的公示制度。确保2014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有序、高效、阳光运行。公示内容:招生考试工作方案,招生计划,统一划定的录取资格线,招生办法,特长生招生办法,“名额分配”招生报名条件、申报推荐程序和推荐名单,优录加分的学生名单,录取结果等。 强化保密制度。加强考试信息安全管理,未经许可,不得将考生个人信息擅自公开或提供给任何单位和个人。 强化监督制度。纪检、监察、督导等部门对考试过程和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要尊重考生的意愿,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严禁强迫考生填报志愿或更改志愿,严禁代填、代改志愿。初中毕业生学校不得限制或强迫初中毕业生选报志愿,不得更改学生上网密码,不得扣压学生的学校录取通知书;招生学校不得进行有偿招生、不得擅自向考生许愿抢拉生源、不得虚假宣传误导考生搞恶性竞争。 举报电话:市教育局:3590775 市教育考试中心:3590598湖北随州招考网(www.hbszzk.com)湖北中考招生网(zkzs.e21.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