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治成为一种信仰
——市住建委“六五”普法工作推进掠影
作者:冯家园
本报记者 冯家园 通讯员 李敏 美国法学家伯尔曼曾有言:“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 2011年以来,市住建委扎实推进“六五”普法工作,将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使住建系统一班人产生对法律发自内心的信任、信服乃至敬畏,根植法律信仰,并自觉以法规范岗位责任和行政行为,开创了法治住建新局面。 强化学习,全面根植法律信仰 学法是用法的前提。2011年以来,市住建委系统全面系统地开展法律宣传教育培训,筑牢懂法、敬畏法的法治文化基础。 市住建系统每年进行两次集中式专题辅导讲座,组织法律知识考试,并严格规定组织部“在线学习”平台每年学法不得低于40课时,让委机关及委属参照管理公务员熟练掌握和运用相关专业法律法规,加强公务员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及基本法律知识、专业法律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公务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 同时,住建系统创新开展将公务员学法情况作为公务员任职、晋升的重要参考,积极探索推行科级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2014年对委系统新任22名科级干部进行了任前法纪知识考试,增强干部依法行政的法纪意识。 执法队伍懂法,执法公正,关系万千百姓。近年来,市住建委通过设立道德讲堂、建设讲坛,开展执法人员法治交流、专业法律法规“学背”活动、中层以上执法人员轮流授课等,教育和引导行政执法人员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强化“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提高依法行使公共权力的能力,确保建设行业法律法规正确实施。 “六五”普法的五年,市住建系统不忘对进城务工人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按照 “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用工单位对农民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责任,开展 “法律进工地”活动,对农民工进行安全生产、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会及民主管理方面的法制宣传教育,帮助农民工了解和掌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解决矛盾纠纷的法律途径和法律常识。依托建设行业工会,加大农民工培训力度。近五年来,举办培训班50多期,培训农民工7000多人次。创办了 《随州市建筑农民工简报》,向广大建筑企业和农民工发放,目的就是要让用工企业切实为农民工担责,让农民工增长维权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紧扣实际,提高依法履职技能 城市建设,征地拆迁是第一要务。 2011年以来,针对国家、湖北省出台的一系列新的法律法规,面对城市建设拆迁难、房屋征收难等情况,市住建委先后邀请省委党校、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高校知名教授来随,为全市住建系统执法人员集中辅导培训,全面解读《行政强制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等建设法规;先后聘请国务院、湖北省以及武汉市等地专家学者,讲解城市园林、水利等行业前沿管理知识,进一步增强了住建系统干部职工依法履职的技能。 同时,住建委以完善制度为抓手,推进政务公开;以完善执法程序为抓手,规范执法行为;以法治单位创建为抓手,助推依法行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012年—2015年,市住建系统先后组织开展了 “法治单位”、“人民满意基层执法站(所)”、“六个专项活动”、“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等创建评选活动,将创建工作纳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工作,及时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创促建,助推依法行政。 针对少数开发商顶风违法建设行为,集中和整合住建系统各部门的执法力量,做到关口前移,整体联动。始终保持打击建筑违法的高压态势,坚持立案预警制、案中约谈制、集体审议制、联动执法制度。同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事,依法依规立案、调查、取证,凡是进入一般处罚程序的案件,严格按照《建设行政处罚案件约谈制度》和 《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议制度》,主动与行政相对人进行面对面的约谈,并坚持做到由委主管领导、纪检监察、法制机构、调查单位领导和办案人员参加的案审委员会集体审议,较好地避免了“人情案、关系案”的发生,使行政处罚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近三年来,全系统立案154起,结案150起,处罚金额达到1000余万元,有力促进了建设市场秩序好转。 健全制度,实现法治常态化 加强制度建设是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的有力保障,是一项打基础、管长远的工作。 经过近五年的实践摸索,市住建系统建立了规范领导集体依法决策行为的“六项制度”,即:调查研究制度、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重大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制度、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决策监督制度以及决策责任追究制度。通过各项制度的完善,切实做到了“权限法定化、责任明确化、行为规范化”。2014年住建委建立和完善了行为规范、党务党建、廉政效能、行政管理、内务管理5大类76项制度,并将《住房城乡建设规章制度手册》印发全体干部职工照章执行。 普法学习没有休止符。除了工作制度,市住建系统更加注重健全学习制度。为了便于行政执法人员掌握政策法规,严格按制度办事,市住建委2014年编印了 《住房城乡建设法律法规汇编》500本,发给行政执法人员学习、掌握、执行,全面提高了建设行政执法人员的工作效率和执法水平。同时,在全系统实行月报、季评、年考制,规定平时学习半年一考,集中培训一训一考;实行辅导与自学相结合、集中时间与业余时间相结合,保证了人员、时间、内容和效果的四落实;建立了学法用法监督制约激励机制,做到有计划、有目标、有检查。 为确保普法学习、依法行政工作取得实效,市住建系统配备完善了一系列考核制度。建立《行政执法管理制度》、《住房城乡建设稽查执法制度》、 《建筑工程行政处罚暂行规定》等制度,健全普法依法治理目标责任机制、评估考核机制、奖惩激励机制,把依法行政、依法治理责任制考核纳入年度综合考评,对发生重大执法事件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同时,还对行政执法责任进行量化、细化,将责任目标落实到单位、到岗位、到人头。每年依据干部责任目标管理和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办法,实施年中初查、年底综合考核,对于年终考核结果优秀的,予以表彰,对于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取消评优资格,并责令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