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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住楼油烟噪音污染谁来管
  网友AKEKE在随州论坛发帖:齐星花园11号楼1单元二楼的烧烤店,以及11号楼二单元的火锅店,每天往小区里大量排出油烟,使我家无法正常开窗生活,小孩读书受到影响;另外油烟排风扇噪声较大,很晚才停止。请问商住楼油烟噪音污染到底归谁来管?
    日前,记者来到了齐星花园11号楼,但见11号楼一、二两个单元二楼的招牌店“渔如意自助铁板烧、港式自助火锅、韩式铁板烧”、“老船王音乐烧吧随州旗舰店”、“御记煌三计焖火锅·老北京烧烤”、“箩箩·三汤鱼火锅”自南向北依次排开。据悉,1-2楼一般主要是做商铺用的,而现在1-2楼业主租来主要是开餐馆,大多数经营主是持证经营。
    油烟、噪音污染归谁管?在曾都区环保分局,局长杨光发对记者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不准任何人在居民小区、住宅楼内开设餐馆。带商铺的住宅楼,商铺改做餐饮店,必须进行环境评价检测,要有必要的油烟和噪声防治措施,经监测达标方可准许。未经环评许可,擅自经营,一律属违法行为,查处属于环保部门负责。
    如果经营手续完备,餐饮经营时居民反映有油烟和噪声污染,说明经营者防护措施不到位,根据随州市政府《政府令》(2015)28号《随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规定:对违反有关规定造成“油烟、废气及恶臭污染”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要求,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可处5万元以下罚款,处罚权归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局实施。
    工商局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餐饮行业又是如何实施监管?在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工商部门负责注册登记,办理营业执照,但前提条件:一是必须通过环保局进行环评,并作出监测报告;二是食品药品行业准入证;三是工作人员健康证。前置许可后,工商才可注册登记并颁发营业执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准许餐饮经营前,要到餐馆现场查看经营食品加工流程是否合规;进货食品原材料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基础设施到位不到位,符不符合要求。这些条件符合要求了,食品药品监督局才准入发证。
    市法制办主任王茂芳说:为了避免多头执法,28号《政府令》明确了工商、环保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部分权力划归城市综合执法局。简言之,餐饮行业经营的行政许可权在各职能部门,业主在经营中违规违法行为的处罚权归城市综合执法局。她希望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政府令》搞好服务和管理。同时要求广大餐饮经营者,自觉遵守法规,严禁擅自在居民住宅小区开设餐馆,在商住楼餐饮经营者必须经过行政许可,并有效采取油烟、噪音控制措施,自觉维护并确保周边居民利益不受损害,否则将受到处罚或取缔。社区居民遇有油烟或噪音扰民,可拨打举报电话:市政府法制办3596890,市城市综合执法局3328088,曾都区环保局电话12369,曾都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电话12331。
  本报记者 世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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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7 版:民生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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