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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执行“托市”收购政策 让农民满意让政府放心
——市粮食局、农发行随州分行、中储粮随州直属库负责人就执行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政策答记者问
问:什么是稻谷最低收购价收购政策? 答: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是指为保护农民利益,国家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下实施的粮食价格调控政策。当稻谷市场价格低于国家确定的最低收购价时,启动最低收购价收购预案,国家委托符合一定资质条件的粮食企业按国家确定的最低收购价收购农民生产的稻谷。 问:我省启动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是什么时间? 答:经报国家粮食局、中储粮总公司批准,湖北省定于2015年9月28日启动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执行期截止2016年1月31日。 问:2015年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收购质价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答:根据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湖北分公司、湖北省粮食局、湖北省农业厅、湖北省物价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湖北省分行 《关于做好2015年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收购工作的通知》(中储粮鄂〔2015〕144号)规定:以2015年生产的国标三等中晚籼稻为标准品,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为每市斤1.38元,具体质量标准按稻谷国家标准(GB1350—2009)执行。标准品中晚籼稻的具体质量标准为:杂质1%以内,水分13.5以内,出糙率75%—77%(含75%,不含77%),整精米率44%—47%(含44%,不含47%)。执行最低收购价的中晚籼稻为2015年生产的等内品(五级及以上)。相邻等级之间等级差价按每市斤0.02元掌握。各等级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的具体水平在确定的收购库点都悬挂有 《2015年最低收购价中晚籼稻收购质价政策公告牌》。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是指承担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收购任务的收储库点向农民直接收购的到库价。 问:2015年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收储库点是如何确定的? 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2015年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国粮调[2015]80号)规定,执行最低收购价的托市收储库点的确定要按照 “有利于保护农民利益、有利于粮食安全储存、有利于监管、有利于销售”的原则进行。参与最低收购价收购的托市收储企业(含库点)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具有粮食收购资格,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在农发行开户;有一定规模的自有仓容,仓房条件符合《粮油仓储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09第5号)要求,具备必要的清理设备、检化验设备、计量称重器具和人员,对农民交售少量粮食要有可移动式磅秤;执行粮油仓储单位备案相关规定;具有较高管理水平和较高信用等级;严格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准确、及时报送统计报表;三年内在收储及销售出库等方面无违规违纪行为;安全生产制度健全,相关设备齐备完善。不符合条件的不得作为托市企业参与最低收购价收购。 问:我市2015年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收储库点共有多少个? 答:目前,按照规定的相关条件,中储粮湖北分公司、湖北省粮食局、农发行湖北省分行共同确定我市第一批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委托收储库点22个和第二批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租仓收购点45个(具体名单附后),希望广大农民朋友选择就近的收购库点出售稻谷。 问:农民出售2015年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的粮款结算是如何规定的? 答: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收购所需贷款(收购资金和收购费用),由所在地中储粮直属企业统一向当地农业发展银行承贷,农发行按照国家规定及时足额贷款,保证收购需要。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收购原则上通过 “一卡通”收购系统由承贷企业统一网银支付给售粮农民。 问:对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收储库点有哪些工作要求? 答:执行最低收购价的收储库点,要在收购现场显著位置张榜公布最低收购价中晚籼稻收购质量标准、收购价格、作价规定、结算方式、执行时间和相关举报电话等信息,让农民交“放心粮”;配备符合规定的检验仪器和设备,对售粮农民提出质量异议的,及时用仪器进行检验复核;坚持优质服务,提供各类便民措施;按照稻谷国家标准(GB1350—2009)收购入库工作,不得擅自放宽收购标准,不得压级压价、抬级抬价收购,不得拒收农民交售的符合质量标准的粮食;及时结算农民交售稻谷的价款,不得给售粮农民“打白条”,也不得将农业发展银行贷款挪作他用;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到安全生产,不违规作业。 问: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收购中,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中储粮随州直属库、农发行分别承担哪些工作职能? 答:根据《2015年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和相关文件要求,各级粮食行政主管部门、中储粮直属企业和农发行要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对最低收购价收购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管。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做好收购的组织协调和监管服务等工作,监测中晚籼稻市场价格,对托市收储企业及所属库点收购活动、统计制度执行、兑付售粮款等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准确统计汇总全市稻谷最低收购价收购数量,组织有关部门检查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和储粮安全等情况,会同物价、农业、农发行及中储粮企业等对收购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国家粮食政策严格落实;各级农发行要及时足额供应收购贷款并对发放的贷款实施信贷监管,确保收购资金需要及信贷资金安全;中储粮直属企业要严格执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组织指导参与最低收购价收购的库点按照《2015年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规定进行收购,做好库存管理等工作,抓好安全责任制度落实和督导工作。 监督电话:随州市粮食局35966123596613中储粮随州直属库 3302515农发行随州市分行 3220388随县粮食局 3568122广水市粮食局 6235210曾都区粮食局 3223396 随州市2015年第一批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收储库点名单(委托点) 随州市曾都区国家粮油储备库随州市曾都区府河中心粮油管理所云团粮站随州市曾都区府河中心粮油管理所周家洼粮站随州市曾都区淅河中心粮油管理所淅河粮站随州市曾都区城郊中心粮油管理所和平粮站随州市粮食储备公司(随州高新区)随县洪山中心粮油管理所解放粮站随县洪山中心粮油管理所宋家粮站随县环潭中心粮油管理所廖站粮站随县环潭中心粮油管理所河武粮站随县安居中心粮油管理所前进粮站随县安居中心粮油管理所胡堂粮站随县安居中心粮油管理所河源粮站随县厉山中心粮油管理所净明粮站随县厉山中心粮油管理所苏家粮站随县厉山中心粮油管理所太山粮站随县万和中心粮油管理所解河粮站随县万和中心粮油管理所沙河粮站随县万和中心粮油管理所万和粮站随州市粮食储备公司岩子河库(随县)中央储备粮随州直属库广水分库广水市粮食局高楼点 随州市2015年第二批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收储库点名单(租仓点) 随州直属库随州金丰天盛粮油储备有限公司租仓点随州直属库舜天粮油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租仓点随州直属库随州市新华米业有限公司租仓点随州直属库随州市金义米业有限公司租仓点随州直属库随州市曾都区王老头米业有限公司租仓点随州直属库随州市大自然米业有限公司租仓点随州直属库随州市宏牛米业有限公司租仓点随州直属库湖北金银丰食品有限公司租仓点随州直属库湖北天星粮油股份有限公司租仓点随州直属库随县东升粮贸有限公司租仓点随州直属库随县金穗米面有限公司租仓点随州直属库随县新街镇河源米厂租仓点随州直属库随县紫金面粉有限公司租仓点随州直属库湖北创新米业有限公司租仓点随州直属库随县瑞鑫贸易有限公司租仓点随州直属库随州市康泰粮棉有限公司租仓点随州直属库随州市顺发粮油贸易有限公司租仓点随州直属库随县大洪山米业有限公司租仓点随县三里岗中心粮油管理所三里岗粮站随县洪山中心粮油管理所双河粮站随县环潭中心粮油管理所两河口粮站随县安居中心粮油管理所范岗粮站随县唐镇中心粮油管理所大桥粮站随州直属库广水分库广水市鄂北米业有限责任公司新岗租仓点随州直属库广水分库湖北广水健康米业有限责任公司租仓点随州直属库广水分库广水市高祥麦面有限责任公司租仓点随州直属库广水分库广水市翔瑞粮贸有限公司翔瑞租仓点随州直属库广水分库广水市翔瑞粮贸有限公司灯塔租仓点随州直属库广水分库广水市奶狗面业有限责任公司租仓点随州直属库广水分库广水市红运米业有限责任公司租仓点随州直属库广水分库广水市洪顺粮贸有限公司租仓点随州直属库广水分库广水市长江粮贸有限责任公司租仓点随州直属库广水分库广水市益达米业有限责任公司租仓点随州直属库广水分库广水市成丰农贸有限公司租仓点随州直属库广水分库广水市溢丰粮贸有限公司租仓点随州直属库广水分库广水市江海粮贸有限责任公司租仓点随州直属库广水分库广水市昌盛米面有限公司租仓点随州直属库广水分库广水市吉阳米业有限公司租仓点随州直属库广水分库广水市天富农贸有限责任公司租仓点随州直属库广水分库广水市龙泉米业有限责任公司租仓点随州直属库广水分库广水市富正米业有限责任公司租仓点随州直属库广水分库广水市丰乐米业有限公司租仓点随州直属库广水分库广水市佳强粮油有限公司租仓点随州直属库广水分库广水市东旭粮油有限公司租仓点随州直属库广水分库广水华丽面业有限公司租仓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