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造阳光平台 助推经济发展
——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加强法治建设纪实
作者:王松
本报记者 王松 通讯员 钟伟 袁昌斌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切实做到“阳光”监管,是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工作追求的目标。 近年来,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法治随州建设领导小组的大力支持下,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权责统一”的要求,有效规范行政行为,切实强化行政监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为维护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环境、促进法治随州建设、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完善工作机制 健全规章制度 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根据局领导班子和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自上而下、整体联动、全面推进的工作运行机制。局党组坚持每年召开多次专题会议,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并把依法行政、法治建设工作作为一项硬性指标,纳入年度目标责任管理,考核结果作为科室(中心)评先评优的重要标准,作为评定干部业绩的重要依据,保障了依法行政、法治建设工作的有序开展。 “无规矩不成方圆”。该局成立以后,首先将建章立制工作摆在了重要位置,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实际情况,相继出台了《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通知》、《随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记录与披露管理办法》、《试行招标师签审制度》、《随州市国有投资工程建设变更管理办法》、《随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后约谈制度》、《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内部工作流程》、《关于加强国有资金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的通知》、《关于工程监理、设计招标进场的通知》、《招投标违法案移交管理办法》、《工程招标前现场勘查规定》、《招投标流程风险点控制暂行规定》等,以及关于开标、评标、评委管理、复评管理等一系列的管理制度,对招投标活动进行全过程、多层面、立体式的制度规范,基本实现了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 强化宣传教育 营造良好氛围 该局围绕学法、知法、用法这一主线,扎实做好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和宣传工作。 对内强化法治教育。综合运用领导干部带头讲学、选派人员参加全省集中培训、邀请省局法规处同志举办专题讲座等多种方式,帮助干部职工加深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掌握,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对外做好普法宣传。利用报纸、网络等媒介向公众介绍招投标的政策法规,并在随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辟答疑专栏,提供政策咨询。特别是结合《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分层次对招标人、投标人、评标专家和招标代理机构开展轮训,对一些难点热点问题进行了讲解。通过开展学习培训和广泛宣传,系统干部队伍依法履行招投标管理和服务发展的能力素质明显提高,招投标主体依法参与招投标的意识进一步增强。 强化自我约束 规范操作流程 招投标是社会关注度高,敏感性强的行业。为此该局着力规范运行体系,强化自我约束,提高投标积极性和公信力。 在执法主体资格制度的落实上,该局行政法规授权的执法主体资格得到明确确认,12名行政执法人员通过法律知识测试,取得了行政执法证。在工作机制建设上,完善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追究制和评议考核制,每名执法人员都清楚了解自己的职责和承担的责任。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权限、办理期限、投诉电话等内容在网上进行公布,保证了行政执法的合法、公开、透明。在具体执法行为上,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根据违法情节的轻重在自由裁量权限范围内确定处罚金额,一般不实行上限罚款。 近几年,该局与市纪委、市住建委、市水利局等部门联合开展招投标专项执法检查,立案查处招投标违法违规活动23起。在查处违法案件过程中,充分尊重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权和听证权,在教育先行的情况下,依法下达处罚通知书。由于法律依据上力求准确严谨,程序上坚决按章办事,证据上坚持确凿充分,所有调查案件没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同时,坚持在形成环节抓完整,在收集环节抓及时,在归档环节抓规范,保证了案件卷宗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实施阳光操作 打造一流平台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该局坚持把公共资源交易置于阳光之下,使之公开透明运行,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提供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服务,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努力打造一流交易平台。 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该局把信息公开作为提高行政活动透明度,保障公众知情权的一项重要举措。把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平台,将招投标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业务信息等应当告知的内容,第一时间在随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进行公布。健全决策管理机制。修订完善了《行政决策程序制度》、《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和《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加强内部监督,保证了决策的科学性。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法定程序,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起草、报备等各环节工作。近年来,该局在制定《加强国有资金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通知》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的过程中,经局长办公会议审定后,报市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根据征求意见的情况进行了修改、备案和发布。做好行政服务工作。一方面出台了《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流程》,规范项目运行过程管理。另一方面,按照精减环节、简化流程、细化标准的要求,对行政服务事项再造工作流程,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做到了运行网络化、流程标准化、结果公开化。 目前,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的“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引,锐意进取,改革创新,努力打造我市一流的阳光交易平台,在助推“圣地车都”、“神韵随州”建设的征程中铿锵前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