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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寒冬给庸者 把春暖给智者 把盛宴给勇者
随州日报·鄂北都市周刊商业广告代理公告
为适应新常态,做强做优随州日报商业广告项目,为拓展主流媒体商业广告市场,为实现互动双赢局面,随州日报社现对其子刊“鄂北都市”周刊2016年度部分商业广告实行总代理,现公告如下: 一、代理对象 凡符合新《广告法》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核准,具备从事媒体、户外广告投放业务资格的广告经营单位或资质广告人。 二、代理范围 1、家装建材;2、汽车销售维修;3、婚庆礼仪;4、服饰皮具;5、白(红、啤)酒饮料(内地);6、太阳能;7、餐饮休闲;8、医药销售;9、化妆美容;10、快递物流;11、金银珠宝;12、电脑器材;13、影楼;14、鄂北都市报眼广告(上述范围类广告)。 三、代理商业广告版面面积 每期3—4个版面(4开8版,套彩,套红)。 四、代理商报名并领取标书时须提供下列证明 1、企业(个人)简介,包括单位名称、成立时间、法定代表人姓名、住所、办公地址、联系方式、注册资本、股东结构等; 2、通过年检的企业营业执照、广告经营许可证和税务登记证 (提供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投标确认书(提供原件),法定代表人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代理人,代理人须持身份证(提供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提供原件); 4、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所有原件在报名时需提供,备查)。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1月12日至1月18日 上午9:00—11:00 下午2:30—4:30 2、报名地点:随州日报社大随传媒有限公司 (沿河大道122号随州日报社一楼) 3、联系人:向女士 4、联系电话:(0722)3312088 六、其他事项 1、本招标公告解释权归招标人,随州日报社委托随州日报社大随传媒有限公司(广告中心)负责解释。 2、本招标公告与最终签订的广告代理合同有冲突之处,以广告代理合同的约定为准。 随州日报社 2016年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