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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供销社“四查四看”守住清明禁鞭“关口”
  本报讯 通讯员游晓武、王贤辉报道:清明节将至,烟花爆竹销售将进入旺季。为做好节日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和使用等安全管理工作,市供销社通过 “四查四看”,对各环节进行全面检查,做到不留盲点、不留死角,管住源头,守住清明期间禁鞭“关口”。
    查制度,看领导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原则,明确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责任,切实担负起行业主管部门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的职能作用,全面落实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和禁鞭工作成员单位主体责任。
    查台账,看购销手续是否符合规定。对照《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随州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坚决杜绝全市供销社系统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包括批发仓库、委批站和经营网点)向无经营许可的单位和个人批发和销售各类烟花爆竹,从源头上查堵,货源上管控,严防烟花爆竹流入禁鞭区。
    查运输,看是否落实有关危化品运输管理规定。对烟花爆竹运输车辆,张贴明显的危化品标识,做到专车运输,专人押运,切实消除运输途中的安全隐患。
    查仓储,看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定。储存烟花爆竹设有专用库房,严禁与其它商品混存。库区内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防潮、防盗,消防和报警等设备齐全有效,安全通道畅通,危险标志标识醒目,切实做到安全经营无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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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5 版: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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