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剑出鞘破坚冰
——我市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之二
本报记者 黄闯 通讯员 李海波 “对不起,我们不能为你申请银行贷款,因为你已被法院列入了失信人员黑名单。”曾都区一建筑公司老总王某日前到银行申请贷款时,吃了一个闭门羹。原来是因为王某拒不履行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被列入了失信人员黑名单在乘飞机、坐高铁、办贷款、招投标等方面处处受限。迫于无奈,王某履行了法院生效判决,法院随后将其从失信人员名单中除名,王某才得以顺利办理了银行信贷业务。这是我市法院联合其他部门对失信人员进行信用惩戒的一个缩影。 我市法院坚持将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作为执行工作首要强制措施,利用全国法院执行网络查控平台和各类新闻媒体,做到应公布尽公布,实现失信惩戒全覆盖。去年全市各级人民法院共公布失信被执行人1680人次,176人次慑于压力自动履行裁判义务。 “没想到不执行法院的判决还会被公安局传唤,现在我真不敢再赖了。”去年10月份,因交通事故赔偿一案,恶意逃避执行两年之久的袁某被随县法院以涉嫌“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主动投案,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 2014年12月,黄某向喻某借款150万元,后黄某偿还一部分,仍欠借款本金114万元。2016年6月8日,经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判决,黄某偿还喻某借款114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黄某及其妻余某拒绝主动履行。随县法院对此案立案执行后,将黄某、余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高消费。随后又将黄某、余某的数十个银行账户全部予以冻结。但黄某、余某仍不愿主动履行,执行干警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面对法院强大的执行力度压力和干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说服教育,余某同意还款,与申请执行人喻某达成和解协议。 我市法院用好“司法拘留”和“打击拒执犯罪”两大司法惩戒手段,去年全市法院共司法拘留70余人次,以涉嫌“拒执”犯罪移送公安机关侦查案件46件,其中19件在移送公安、检察机关过程中因被执行人积极履行裁判义务而作消化处理。 “原本一点指望都没有的事,没想到通过法院执行讨回了血汗钱。”去年12月8日,随县法院举行“涉民生案款集中发放会”,依法向李某等457名申请执行人发放工资203万元。这457名申请执行人均是湖北炎帝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其中薪资拖欠数额最多达11.6万元,最少为2000多元。在工资集中兑付现场,他们激动地表达了对法院的感谢。 民生案件无小事。我市法院坚持群众利益至上,将执行难攻坚“第一战”指向“民生”,对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抚养费、交通事故赔偿、工伤损害等涉民生案件坚持优先立案、优先执行、执行案款优先发放的司法惠民政策,持续深入开展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去年共执结涉民生和涉执信访案件312件,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