撕毁卷宗非小事妨害公务被拘留
本报讯 通讯员罗琴、黄坤报道:4月20日,曾都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抢夺、撕毁卷宗,严重扰乱诉讼秩序的当事人代某某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 近日,原告杨某某与被告左某、代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曾都区法院民事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庭审结束后第4日,被告代某某突然来到法院要求查看庭审笔录,不料代某某竟趁人不备,找出询问笔录,公然撕毁。承办法官当即予以阻止,代某某不仅对法官进行推搡,还大声谩骂,气焰十分嚣张。正在巡视的法警听到谩骂声音后,迅速上前阻止了撕完卷宗欲慌忙离开的代某某。 后经承办法官向分管院长汇报,鉴于代某某态度恶劣,故意撕毁卷宗,严重践踏了法律尊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即对代某某作出拘留15日处罚决定。 经过批评教育,代某某在拘留期间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对自己妨碍诉讼活动的错误行为进行了深刻反省,并写出了悔过书,曾都区法院也依法提前解除了对其的拘留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