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片1-曾都区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王晓义,副区长熊龙波到区国土资源局调研国土资源管理工作
图片2-曾都区政协领导到万店镇调研红砖厂关停情况及基本农田保护工作
曾都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熊龙波
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最近一个时期以来,党和国家领导同志就加强土地管理工作密集表态,强调要坚决落实世界上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农业固本、工业强区,是奋力推进曾都区富民强区新跨越的必由之路。近年来,全区各级政府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在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持续抓好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不放松,连续多年实现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升,有力支撑了全区粮食总产安全。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我区人均耕地仅有1.01亩,已经远低于全国人均耕地水平,耕地保护形势异常严峻。加之当前全区正处于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的关键时期,一批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重大项目急需落地,土地用地供求矛盾、土地粗放利用和土地生态环境破坏等问题日益突出。在当前我国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生态型社会的背景下,我们必须更加严格依法依规管好用好土地资源,加强土地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加强规划管理全力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根据我区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在空间上、时间上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治理、保护所作的总体安排和布局。因此,严格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依法用好土地资源的前提。各级政府在规划的执行上一定要“严”字当头,通过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切实提高土地资源保障能力。
一是科学编制土地利用规划。认真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做好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环保规划、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等相关规划的协调衔接,确保相关规划在土地利用上的安排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各类建设项目用地规模和布局,优先保障全区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各类重点项目建设用地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强化规划的管理和实施效能,维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避免和杜绝建设用地项目无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造成选址的随意性、盲目性,真正形成“以规划管地,按规划用地”的局面。
二是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执行土地管控,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划定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扩展边界、禁止建设边界、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实现对土地的保护。充分发挥规划的管控作用,强化规划在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布局和土地供应总量方面的作用,科学制定土地供应计划,合理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总量、结构和节奏,控制城镇无限外延,挖掘城镇土地潜力,协调各行业发展的用地需要,保障可持续发展用地。
三是认真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经批准,具有法定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调整。近期,国土资源部安排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调整完善,目的是进一步强化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优化土地利用和布局,保障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必须严格把握我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即要防止大规模调规,防止规划调整完善演变成规划修编或重编,又要为下一步确定规划目标、调整指标规模、优化空间布局和结构等提供科学依据,积极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重点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和建设用地布局的调整优化。
加强耕地保护坚决守住发展底线
耕地是社会稳定的基础,人多地少、人均耕地不足是曾都的基本区情,因此,在耕地保护上要“严”字当头,促进用地方式转变,服务好经济社会发展,推动经济增长与生态保护的和谐共进。
一是切实树立耕地保护意识。耕地保护是基本国策,各级政府特别是政府“一把手”,要将保护耕地作为履职尽责和建设发展的底线,带头担当耕地保护的社会责任,不牺牲耕地换取短期利益。要通过全区上下共同努力,确保全区耕地保有量不少于4.06万公顷(60.8万亩)、基本农田不少于2.97万公顷(44.59万亩)。
二是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层层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强化耕地保护行政问责。将耕地保护目标作为衡量各级政府工作能力水平、发展建设目标的标准之一,严格目标考核,通过严格的考核机制来促进耕地的保护。
三是抓好农村土地开发整理。农村土地开发整理对于补充耕地、保护耕地资源、确保耕地占补平衡、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优化农用地结构、保障粮食和生态安全具有重要作用。要切实抓好农村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积极开展土地整理项目论证和立项报批工作,加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监管力度,加强土地开发整理与生态文明建设力度,有序推进农村土地开发整理,确保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和耕地保护目标任务的完成。
优化资源配置推进土地资源高效利用
目前,全区一些地方土地利用粗放,浪费现象突出,特别是工业园区的土地利用与全国、全省做得较好的地方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要在节约集约用地上“严”字当头,以节约集约促用地方式转变。
一是以集中促节约集约。大力推行工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社区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制定完善的节约集约用地补贴等扶持政策,调动企业节约集约用地的积极性,按照“产业集聚、布局集中、用地集约”的原则,合理布局各类建设。
二是以盘活促节约集约。积极盘活用好闲置低效用地,坚持“寸土必惜、寸土必用、寸土不弃、闲”,对闲置低效用地进行全面清理处置。切实提高建筑容积率、降低建筑物密度。大力推进城市、城镇立体开发,积极探索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配置方式、地价确定、权利设定和登记制度,进一步拓展和挖掘地下空间。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和土地开发整理,对城区中工业企业用地实施“退城入园”,有效盘活存量土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率。
三是以政策促节约集约。按照依法依规、有保有压的原则,严控增量、盘活存量、用好流量、集约高效,严把土地供应闸门。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不供高能耗高污染企业用地。积极推进“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工程,严把工程质量,狠抓工程进度,确保土地有效利用。
严格执法监管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在国土资源管理中要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不断完善国土资源保护利用制度,严格落实规划和用途管制。城市中的自然山水要严格保护,农村建房要慎砍树、禁挖山、不填堰,要将土地、矿山、地质环境各类监测机制和网络联动起来,建立统一的国土资源监测网络预警机制,严密监测资源数量、质量、生态环境、国土开发强度和国土空间格局动态变化等,强化土地资源红线管控,切实发挥土地资源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保障和支撑作用。
严格执法监管,通过“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加强国土资源利用动态监管。通过“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加大执法力度,及时发现、制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非法占用土地的,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占地新建建筑物,拒不执行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按照《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土地资源是最宝贵的财富,依法用好土地资源,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自觉从战略高度重视土地问题,切实践行“三严三实”,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自觉主动落实好耕地保护责任,依法依规管地用地,不断提高土地资源保障能力和保护水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