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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民事执行案件专项执法检查活动提升政法机关执法公信力
——市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答记者问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强化对政法部门执法活动的监督,推进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提升政法机关执法公信力,确保在“基本解决执行难”收官之年能使执行工作目标圆满实现,市委政法委部署在全市政法系统开展民事执行案件专项执法检查活动。近日,本报记者就此次专项活动采访了市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
  记者:此次专项活动主要的检查内容是什么?
  答:我们主要是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活动中存在极少数司法人员不作为、过问案件办理和极少数领导干部干预、插手执法司法活动,导致案件久执不结、久执无果以及极少数司法人员乱作为、利用执法司法权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等问题展开。重点检查四个方面:一是全市法院从2015年1月至2018年4月期间无法定理由6个月未执结案件、当事人信访反映的执行案件和省高级法院、市委政法委、市纪委、市人大办、市中级法院以及各地党委政法委、纪委、人大办交办、转办和督办涉及执行的信访案件;二是全市法院系统三年来自诉立案审理和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未结案件;三是全市公安系统三年来侦办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未结案件;四是全市检察系统三年来办理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未结案件。从4月下旬起至12月底止,我们将组织开展为期9个月的执法检查活动,从中发现民事执行中存在的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等问题和逃避执行、抗拒执行、阻碍执行等有能力执行而未执行的线索等情况。督促政法部门采取有力措施,规范执法司法行为,促进政法干警认真履行职责,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期望。
  记者:专项活动主要的方法步骤有哪些?
  答:此次民事执行案件执法检查采取政法各部门组织评查与属地党委政法委分级组织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县、市、区党委政法委负责组织对所属政法各部门评查的相关案件进行检查,市委政法委将负责组织对市直政法各部门评查的相关案件进行检查以及有重点的对县级政法部门评查的相关案件进行抽查。具体分为四个阶段:一是清理和排查阶段(4月下旬至5月底)。全市政法各级各部门按照此次执法检查活动的检查内容组织专班对涉及的执行案件通过查阅执行工作台账、群众来信来访登记簿、上级转办交办信件登记簿、纪检部门违纪举报登记簿和调取相关执行卷宗等进行逐件清理排查,分类登记造册。二是执行和评查阶段(6月至8月)。全市法院先对上述清理排查出的未执结案件,根据案件情况,制定工作措施,采取任务到人、责任到人、限期结案以及提级执行、交叉执行、换人执行等方式,加大执行力度,依法依规予以办结,并由案件承办人写出执行情况报告;再组织对上述执行案件进行评查,重点查清有无违法执行的,有无干预、过问执行的,有无被执行人有能力执行而不执行的,有无无故拖延执行的,有无强迫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有无不该终结执行而终结的等问题。三是检查和抽查阶段(9月至10月)。市县两级党委政法委抽调政法部门业务骨干和邀请“两代表一委员”组成执法检查组,先对政法各部门上报的清查情况与掌握的交办、转办、督办等情况进行比对审核,看是否存在漏报瞒报案件以及是否扎实开展活动等,再对所属政法各部门评查的相关案件进行检查以及市委政法委有重点的对县级政法部门评查的相关案件进行抽查,看评查的问题是否找准,评查的意见是否正确和执法司法是否存在不作为、乱作为、干预、过问执行活动以及是否需要对被执行人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刑事责任等。四是督办和落实阶段(11月至12月)。市委政法委将对执法检查情况和工作建议的报告进行认真审核,并分别作出处理。对于属被执行人有能力执行而案件未执结的,列出案件清单交办相关部门办理并实行挂牌督办;对于被执行人的行为涉嫌构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以及其它事项需要有关部门协同配合的,组织召开协调会议提出处理意见;对于被执行人确无执行能力而申请执行人生活困难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建议相关部门依照规定申报司法救助;对于承办人在案件办理中存在违法执行和不按规定向信访人回告或向上级报告案件办理情况的,反馈办案单位核实整改;对于案件办理中存在有关人员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和其他违法违纪问题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核查问题线索予以处理。
  记者:对于开展此项活动,市委政法委有哪些要求呢?
  答: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各县(市、区)党委政法委和市直政法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部门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集中时间,集中人员,认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并按照本方案要求上报案件情况登记表、质量评查表和工作开展情况。二是严格工作标准,务求取得实效。各县(市、区)党委政法委和市直政法各部门要坚决杜绝应付走过场的思想,坚持依法依规、有错必纠的原则开展执法检查,把专项执法检查作为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有力抓手,明确工作责任,加强检查督办,力戒形式主义,推动执法检查工作有效开展。三是注重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县(市、区)党委政法委和市直政法各部门要通过报纸、电视台等媒体,宣传专项执法检查的检查内容、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等,提高人民群众执法检查活动的知晓率、参与度,教育干警明确开展执法检查是强化监督、取信于民的重要举措,积极投入执法检查活动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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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3 版:平安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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