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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位置:20180530期 >> 第A3版:随州警讯
男子酒驾请无证朋友代驾两人双双被查处

  本报讯 通讯员李月仙、陈绪平报道:男子喝了酒,让无证朋友帮忙代驾,其朋友出于好心,铤而走险,结果把自己“开”进拘留所里了。5月28日,从随州拘留所行政拘留期满出来的周某后悔地说:“你们严查重处是为了我们的安全,这次的经历是很好的教训,今后我一定不会再犯错误。”
  5月22日16时08分,市交警大队民警、辅警在麻竹高速随州南收费站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在对一辆牌号为鄂SFT230小型轿车进行检查时,该车驾驶员周某声称自己是代驾,同行另一名男子陈某连忙表示:“自己因醉酒无法开车,所以请朋友代驾,请民警通融一下。”
  经民警查询发现,周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无证驾驶。陈某在明知对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情况下,仍把车辆交由对方驾驶。随后,民警将周某、陈某两人传唤到大队调查处理。
  原来,当日中午陈某和朋友在两水一家餐馆吃饭,席间喝了酒,因有事要去广水,不能开车,便找到好朋友周某代驾送其去广水。周某告诉陈某,自己没有驾驶证,开车技术也不好,但陈某一定要他开车,周某便开车和陈某一起去了广水。行驶至马坪附近时,陈某的朋友听说他喝酒了,不让他去广水了。于是,二人便驾车回随州,由于对路线不熟,便导航上了麻竹高速,没想到从随州南收费站下高速时,被交警查获了。
  民警依法对周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800元、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对陈某把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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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3 版:随州警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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