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擅自接、改、拆、装户内阀门、管道等燃气设施以及擅自占压燃气管道、野蛮施工损坏管道设施的危害
少数用户为了装修外表美观和使用方便,私自或聘请社会上不专业的人员改、接、拆、装户内燃气设施,将原液化气灶改成天然气灶、乱接三通、将燃气管线密封在装饰墙内、隐蔽在整体橱柜内,以及部分餐饮酒店擅自在大厅人员密集区内利用天然气作为火锅供热源,没有良好的通风条件,也没有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严重影响燃气设施安全运行,对用户、顾客的用气安全造成长期潜在的危害,如燃气泄漏会造成严重安全事故;占压燃气管道以及施工损坏燃气管道设施,导致燃气泄漏,遇到明火会产生爆燃、爆炸,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公共安全。
二、非法储存、充装、运输、销售液化石油气危害
不法气贩在其居住屋内非法储存液化气,利用钢瓶相互倒灌销售,操作不当容易发生爆炸,安全隐患大,既保证不了气质和数量,更是严重威胁周边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利用两轮摩托、三轮麻木车运送液化气罐时,在行驶过程中因超宽容易与其他车辆和物体发生擦挂,车辆失去平衡液化气罐与地面碰撞发生爆炸,伤及群众,危害公共安全。摩托车三轮车稳定性差,一旦摔倒气罐遭遇擦挂或气体泄漏,遇电火花等明火气罐将如同“炸弹”一般,十分危险。用户不应委托气贩代灌,主动到正规气站灌气。
三、使用报废钢瓶的危害
《液化石油气钢瓶》GB5842-2006标准规定2007年2月1日以后生产的新液化气瓶的最长使用年限8年,液化石油气钢瓶每4年检验一次。超过使用年限和检验不合格应当报废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如果重新流入使用环节继续使用,会导致瓶体因腐蚀穿孔、老化开裂或因阀门关闭不严造成泄漏,酿成燃烧、爆炸等事故。所有的螺丝瓶(护罩用螺丝连接到瓶体的钢瓶)已经超过15年使用期限,现在市场上这类螺丝瓶均为报废钢瓶,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必须全部报废。市民应拒绝使用“螺丝瓶”,通过气站以旧换新更换新气瓶,保证安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