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郭梅、王天明报道:随县柳林财政所加强票据管理,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一律使用财政厅监制的《湖北省农村集体组织统一收款收据》。 该所对种类票据的申领、启用、保管核销,均履行领、用、核手续,并建立票据领用台账。对村级用款的收款收据,由村会计负责管理,开票金额及时上缴财政所“三资”代管账户,并做到“三资”账户与村本月账目核对,真正做到票款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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