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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位置:20181112期 >> 第A2版:综合新闻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整改——
随州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3批,2018年11月10日)
  福建石材开发商在随县吴山镇、万和镇开发十一年,开办石材加工厂、采石场近百个左右,占用土地几千公顷,破坏生态几百平方公里。生产排放的粉尘、石浆、污水污染了空气、土地、水域,影响人身健康。
  经调查,反映情况属实。目前,全县共有19家矿山开采企业和162家石材加工企业。2008年以来,根据《随县石材产业发展规划(多归合一)》规划吴山、万和面积约56平方公里,并已纳入《第三轮矿规》,批准矿区面积9.9944平方公里,石材加工企业用地已获省政府批复面积4084.5915亩,采矿企业依据采矿许可证办理林地使用手续756宗、面积2331公顷。2016年12月随州市环委会正式通知随县石材开采和加工企业实施停产整改,2018年1月经多部门联合验收后,随县政府同意44家石材加工企业复工生产。
  2013年以来,针对石材产业发展初期因规划滞后、管理粗放、开采无序产生的问题,随县持续开展了石材行业生态环保、矿产资源保护、林地保护、水资源保护、安全生产、税费征收等规范治理和整顿,特别是针对环保问题,县政府连续开展大规模整治行动,对发现问题的企业逐一督促限期整改或停产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理,先后行政拘留2人、追责问责51人次。
  随县政府组织强化污染防控和治理。针对不同污染类型,逐项攻坚,分类施策,不断消除石材产业发展中的环境影响。突出抓好水污染治理。在加工园区,按照安全、环保及防汛的要求,高标准建设过滤池、沉淀池,做好边坡防护,通过雨污分流、逐级沉淀回收利用,加工废水实现了“零排放”;在采矿区,投资7000余万元,建设拦污坝62座,总库容1000余万立方米;投资数亿元,建设废水处理站15座,废水沉淀池350座,安装运行的超磁分离设备日处理污水能力合计近4万吨,矿山污水实现处理达标后排放;在镇区,吴山、万和两镇的污水处理厂即将开工建设,为两地污水治理再上一道保险。开展了固体废弃物污染治理。规范废石堆场建设,在废石堆场修建拦石坝、排水沟、挡石墙,在采矿点建设多级拦渣坝,控制砂石下泄。提高石材综合利用率,引导30余家企业利用大切底板加工花坛石、路沿石等异型石材,利用锯泥、废石生产商砼、蒸汽砖等,消化利用锯泥、废石。强化了扬尘和噪声污染防治。大力硬化厂区、道路和绿化植树,开展园区和交通沿线环境治理。督促企业采取管网喷雾湿法生产、购买洒水车定时洒水、选用低噪声设备、建设封闭式厂房,建设石材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和矿区车辆冲洗站。实行园区道路卫生保洁服务外包,洒水喷雾压尘、吸尘降噪,引进专业公司封闭清运废渣、锯泥。
  小林镇祝东村诚发洗砂厂私占林地,11月1日环评批复才下来,实际上2018年3月份就开始生产。该厂生产时排放污泥至农田,省级督查罚款4.2万元,滞纳金未交。
  经调查,反映情况属实。
  (一)关于反映的“小林镇祝东村诚发洗砂厂私占林地”问题。经调查,反映情况属实。经调查,该厂占地大部分为“建设用地”,系1998年修建“西宁铁路”时办理“永久性占用手续”取土后的遗留地;其余部分为林地,该厂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属违法占用林地,违法占用林地面积312平方米。
  (二)关于反映的“11月1日环评批复才下来,实际上2018年3月份就开始生产”问题。经调查,反映情况不属实。该厂于2018年7月底建成并投入生产,其环评文件于2018年10月16日由随县环保局审批。
  (三)关于反映的“该厂生产时排放污泥至农田,省级督查罚款4.2万元,滞纳金未交”问题。经调查,反映情况属实。该厂废水沉淀循环池未采取防渗措施,经渗透及雨水冲刷,部分泥水进入附近的堰塘,通过堰塘流至农田,导致农田的水变浑浊。随县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9月18日对该厂依法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4.2万元,限期15日内缴纳。该厂于10月18日将罚款4.2万元缴至随县财政局国库科,但未缴纳滞纳金。
  1.随县环境保护局已于2018年8月8日对该厂未依法报批环评手续擅自建设和生产以及废水沉淀循环池未采取防渗措施的环境违法行为正式立案查处,并于2018年9月18日对该厂依法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随县环罚字[2018]75号),责令该厂停产整改。小林镇政府已对其实施了断电措施,目前该厂正在停产整改。
  2.随县林业局已于2018年8月21日对其违法占用林地行为立案查处,已处罚金9360元,并责令其在11月21日前拆除恢复并进行补植补造。在按要求整改到位后,再依法办理有关林业手续。
  3.随县诚发建筑材料加工厂已于2018年11月6日补交15天滞纳金,每天1260元,共计1.89万元;同时正在对周边堰塘、沟渠、农田进行清淤。
  4.督促该厂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规范建设厂区并配套相关污染治理设施,在通过环评验收后,方可开工生产。
  5.督促该厂在依法依规办齐相应的林业、环保、国土等相关手续后,方可重新建设。

(第4批,2018年11月11日)
  注:本次公示内容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组交办问题最新办理情况,前期办理情况见之前公示内容。
  随州市曾都区碧桂园小区连续四个月闻到化工厂散发的酸臭味,波导幼儿园闻到的刺鼻味道更严重。
  经调查,碧桂园小区位于曾都区城南新区,该小区周边无工业企业,距其最近的工业企业直线距离在3公里以上。2018年11月4日晚,随州市环保局开展“零点行动”,对湖北犇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湖北正大有限公司等重点排污企业进行了现场排查。在排查中发现,湖北正大有限公司、随州市污水处理厂等厂区及周边区域无明显异味。检查组在湖北犇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周边有时能闻到一定异味。同时,2018年以来,湖北犇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多次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其废气排放情况进行了监测,最近的2次监测时间为2018年8月10日和2018年9月27日,2次《监测报告》(CJ180803103、CJ180911106)显示,该公司无组织废气(氨、氯化氢、硫化氢、丙烯晴)和有组织废气(氨、氯化氢、氯苯、丙烯晴)检测结果均为达标。
  针对湖北犇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环保部门将督促其采取相关整改措施:一是增加尾气洗涤碱液罐PH值在线监测、报警及自动补碱联锁,确保尾气碱洗效果。二是将MVR蒸发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废气纳入回收处理系统进行处理。三是对污水处理站进行密封,将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收集后汇入全厂废气处理系统。四是增设大气污染物在线监控装置,对全厂处理后的废气排放情况进行实时监控,确保废气稳定达标排放。
  随州市曾都区望城岗碧桂园小区周边企业异味大。
  碧桂园小区位于城南新区,该小区周边无工业企业,距其最近的工业企业直线距离在3公里以上。2018年11月4日晚,随州市环保局开展“零点行动”,对湖北犇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湖北正大有限公司等重点排污企业进行了现场排查。在排查中发现,湖北正大有限公司、随州市污水处理厂等厂区及周边区域无明显异味。检查组在湖北犇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周边有时能闻到一定异味。同时,2018年以来,湖北犇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多次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其废气排放情况进行了监测,最近的2次监测时间为2018年8月10日和2018年9月27日,2次《监测报告》(CJ180803103、CJ180911106)显示,该公司无组织废气(氨、氯化氢、硫化氢、丙烯晴)和有组织废气(氨、氯化氢、氯苯、丙烯晴)检测结果均为达标。
  针对湖北犇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环保部门将督促其采取相关整改措施:一是增加尾气洗涤碱液罐PH值在线监测、报警及自动补碱联锁,确保尾气碱洗效果。二是将MVR蒸发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废气纳入回收处理系统进行处理。三是对污水处理站进行密封,将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收集后汇入全厂废气处理系统。四是增设大气污染物在线监控装置,对全厂处理后的废气排放情况进行实时监控,确保废气稳定达标排放。
  随州市随县新街镇凤凰寨村有一个农药厂叫贝斯特农化有限公司,生产农药产生的废水直接排放到农田,当地的老百姓吃的粮食和蔬菜都有农药味,空气里也弥漫着农药味,并且经常焚烧废弃物,产生的味道特别刺鼻。
  经调查:
  1.反映的“贝斯特农化有限公司生产农药产生的废水直接排放到农田”问题,情况不属实。2018年11月5日,调查专班到该公司现场查看,该公司按规定设立了农药废物储存场所,与湖北省天银危险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签订了废物(液)处理处置及工业服务合同。该公司建有防渗处理的生产废水收集池(容积70立方)和应急池(30立方),用于收集生产废水,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经现场查看,未发现废水外排迹象,也未在厂区周边农田、沟渠中发现其生产废水外排痕迹。2018年8月3日委托对周边农田上方用于灌溉的堰塘进行水质检测显示:堰塘水体中不含苯、甲苯、二甲苯等有害物质。
  2.反映的“当地的老百姓吃的粮食和蔬菜都有农药味”问题,情况不属实。湖北贝斯特农化责任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为低毒农药除草剂,不含“三致”(致癌、致畸形、致突变)成分。通过走访新街镇凤凰寨村村委会妇联主任何巧林和二组村民了解到,公司周边的凤凰寨村二组、四组、七组、十九组居民健康状况良好,平时吃的粮食和蔬菜没有农药味。
  3.反映的“空气里也弥漫着农药味,并且经常焚烧废弃物,产生的味道特别刺鼻”问题,情况属实。根据现场调查发现,进入该公司生产车间时能够闻到明显农药味,走到车间外厂区时气味逐渐变淡,厂区围墙外几乎闻不到农药味。2018年8月3日,对该公司无组织废气未检出苯、甲苯、二甲苯等有害物质。同时,调查发现该厂确实有过焚烧生活垃圾的现象。
  1.加强监管指导。监督湖北贝斯特农化有限责任公司严格履行与第三方签订的危险废物转运处置协议,妥善处置危险废物,做好日常登记,确保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2.强化防护措施。督促湖北贝斯特农化有限责任公司做好气味防扩散及生产车间工人的防护措施,有效降低农药气味对人体和周边环境的影响。
  3.规范处理垃圾。责令湖北贝斯特农化有限责任公司禁止焚烧生活垃圾,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要求,集中收集,科学分类,定期清理转运,坚决杜绝焚烧生活垃圾的现象再度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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