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安委会印发《关于确定2017年第一批市级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的通知》(随安〔2017〕4号)和《关于确定2018年第一批市级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的通知》(随安〔2018〕9号)要求,各地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各责任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经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专家现场核查,并报请市政府同意,对以下重大隐患予以整改销号。 随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8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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