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20日—8月8日,湖北省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对随州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18年10月16日向随州市反馈了督察意见。随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省级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成立了随州市落实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市委常委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研究制定了《随州市贯彻落实省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
《整改方案》明确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深入开展生态环保九大攻坚行动,持续深化中央和省环保督察整改,加强山水林田湖生态系统大保护,加快补齐生态环境建设短板,致力改善全市生态环境质量,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安全底线,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具体目标为:到2020年,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基本完成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基本管控土壤环境风险,农村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生态环境安全有效保障,生态服务功能明显提升,环境治理体系基本完善,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明显进展。其中四个地表水考核断面全部达标,地表水断面水质Ⅰ~Ⅲ类比例达到100%以上,劣Ⅴ类水体断面比例控制在0以内;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较2015年分别下降12%、12%以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较2015年减排比例分别达到15%、15%、10%,中心城区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不高于50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3%。
对省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提出的3个方面问题和4个方面意见建议,确定了4个方面14项47个整改任务,制定了《随州市贯彻落实省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领衔督办市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督导单位、整改时限,坚持把“五严”(整改目标从严,整改措施从严,责任传导从严,整改销号从严,督办问责从严)和“五个决不放过”(问题没有调查清楚决不放过,问题没有解决决不放过,违法行为查处不到位决不放过,问责不到位决不放过,群众不满意决不放过)的要求贯彻督察整改的全过程,确保问题不遗不漏、任务清晰明确、措施有的放矢、结果高质高效。 在坚决完成督察整改任务的同时,举一反三,加快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建设,制定了5个大类16个方面强化措施。一是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履行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严肃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二是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构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强化“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责任。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九大攻坚行动,全面实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致力解决一批损害我市生态环境的突出问题。三是深化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整改,加强环保督察整改后督查,扎实推进环保督察信息公开。四是坚决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建设。致力生态环保体制机制改革和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全面实施“四个三重大生态工程”,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努力提升环境监测执法能力。五是坚决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加快优化产业布局,强化主体功能区划约束,发挥生态环保倒逼作用。
为保障整改工作顺利开展,《整改方案》明确了3个方面组织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整改合力。成立随州市落实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各地成立相应机构。市县建立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协调联动机制,统筹推进涉及多个部门的整改任务。二是压实整改责任,严肃追责问责。对各地、各部门未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的,将依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相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三是严格督导检查,加强公众监督。制定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实行挂账督办、专案盯办、跟踪问效,定期调度进展情况。及时公开重点环境问题整改和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大力宣传环保督察整改进展和取得的成果,努力营造督察整改人人参与、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随州市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第七环保督察组的决策部署和整改要求,以最大的决心、最大的力度、最大的成果,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公示一个,一抓到底,久久为功,确保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同时,以此次环保督察为契机,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问责导向、效果导向,下大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努力让随州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环境更美好,为建设生态绿城、打造品质随州,构建鄂北生态屏障,推动随州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为美丽湖北建设再上新台阶贡献随州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