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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位置:20190507期 >> 第A2版:综合新闻
广水市严防“车轮上的腐败”

  随州日报讯(特约记者朱青、通讯员杨佑祥、王科)“2016年至2017年,应山街道办事处财政所所长姚某某审核把关不严,签字同意报销应由他人个人支付的私家车过路费、加油费、洗车费共计1189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近日,广水市纪委监委通报1起“私车公养”典型案例,在党员干部中引起强烈反响。
  该市紧盯“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四风”新情况、新动向,通过惩治结合,有针对性地加以纠正和防范。该市规范公车管理平台,做好登记备案;建立公务油卡备案台账,每张公务油卡绑定车号一对一使用;调取油卡加油记录、归属单位油费报销记录,与对应公车的里程数、油耗进行比对,排查异常情况;严把财务报销审核关,防止偷梁换柱报销私车费用等行为的发生;借助税务部门电子信息平台排查可疑发票,立体化监督私车公养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
  “要实行一案双查,凡车、卡出现问题的,一律追究管理人的责任,必要时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监管责任,严防‘车轮上的腐败’滋生蔓延。”该市纪委监委干部介绍,下一步,该市将继续扭住重要时间节点,强化日常监督,畅通举报渠道,加大明察暗访力度,精准发力治理“私车公养”等隐性“四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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