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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花样套路贷守住您的“钱袋子”

  ★借款成本要弄清
  借款成本指的是包括利息和其他各种费用在内的综合资金成本。金融消费者尤其要关注利率之外的手续费、服务费、中介费等各种名目的费用,明白自己实际承担的成本。现实生活中也会遇到月息甚至日息的情形,大致可以用如下公式换算为年利息:
  年化利率=月利率*12=周利率*52=日利率*365
  借款成本应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规定,换算后如果发现年化利率(加上其他因该贷款而产生的各项费用)超过36%,应予以拒绝,避免过度负债。
  ★陌生电话推销、非法网络贷款要警惕
  针对目前日益频繁、触手可及的电话推销及颇具创意的网络贷款推销,金融消费者参与前要注意以下十条内容:
  (1)任何机构开展资金放贷业务必须取得相应的资质,未经批准不得从事放贷业务;
  (2)中介机构或信息平台推荐的贷款业务,必须查清楚最终放贷机构名称及是否具备真实的放贷资质;
  (3)个人借贷前需要明确自身是否有需求及自身已有的负债水平,越过28/ 36警戒线后要谨慎行事;
  (4)正确计算综合借贷成本,仔细询问除利息外的其他各项费用;
  (5)不少银行业金融机构已有手机银行,并推出个人信用贷款业务,个人借贷前请至少对比两家商业银行的信用贷款综合成本;
  (6)不存在免费或免息的贷款,莫因贪恋“小便宜”而掉入真正的套路和陷阱;
  (7)充分运用具有公信力的第三方平台例如“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公司的经营范围及经营异常情况;
  (8)充分运用我国金融管理部门(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地方金融管理部门等)的官方网站查询受监管的机构名单,受监管意味着该机构必须满足一定的监管要求,但并不保证该机构会完全合规地开展业务;
  (9)金融消费者要坚决远离两类不具有金融从业资格的机构:一是在国内不受金融管理部门监管的机构;二是自称在境外接受金融监管的机构;
  (10)金融专业性强,涉及各类风险的管理,普通金融消费者要正确评估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多咨询身边熟悉的专业人士,多学习相关金融知识,看不懂的业务不触碰,没有说清楚风险点或看不透风险的产品要远离。
  ★非法法贷款小广告要注意
  遇到有以下特征且主动找上门的所谓“放贷机构”或“信贷专员”要小心谨慎,多方确认后再行动:
  (1)对机构的真实身份含糊其辞,不愿正面回应或自称是正规银行贷款(或自称有合作);
  (2)对年化利率的询问避而不谈,尤其是当实际借款利率超过36%时;
  (3)以各种噱头吸引客户,尤其是用“免费”免息”“零利率”等套路误导普通金融消费者;
  (4)以“信息科技公司”或“贷款咨询”名义来放贷,实则是中介公司或违法放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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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3 版: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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