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日报讯(通讯员梁焕环)肇事司机处置不当,引发二次事故致一人死亡。近日肇事司机鲁某被广水市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提起公诉。
2018年2月9日凌晨3时6分许,鲁某驾驶其所有的黑豹牌灰色轻型普通货车,由南阳至武汉,经316国道由北向南行驶至1254千米处时,遇前方行人颜某由东往西横过公路,因避让不及,致该车左前倒视镜及收音机天线底座与颜某头部发生猛烈碰撞,造成颜某受伤倒地以及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经广水交警认定,鲁某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后,被告人鲁某在西侧路边停车,主动报案,并捡来一根树杈放置于颜某身后7米左右的位置,随后返回车旁等待交警前来处理。因事故路段无夜间路灯照明,颜某横躺于公路中央位置约五分钟后,被一辆由北往南行驶而来的重型半挂罐式牵引车碾压。颜某因事故当场死亡,经广水市公安局法医鉴定所鉴定,其符合生前严重颅脑损伤导致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