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日报讯(通讯员罗琴、曹军)为索要高利贷,非法拘禁他人,近日,曾都区法院一审作出判决,对被告人付某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据悉,2013年4月初,李某从报纸上得知武汉市某公司可以快速贷款,遂打电话与该公司联系。同月的一天,李某找到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付某,向其贷款10万元,约定月利率7分,按月支付利息。被告人付某在扣除三个月利息及手续费共计24000元后,交给李某76000元。李某拿到钱后,大部分用于赌博挥霍,无钱支付利息和本金,后更换电话号码至陕西省西安市打工。付某发现李某逃匿后,通过QQ聊天软件寻找得知李某躲藏在西安市。2014年2月28日,付某安排公司员工商某、黄某等人至西安市寻找李某。3月4日下午,被告人付某通过QQ聊天软件以网友见面的名义约李某在西安某商场附近见面。当日18时许,李某如约而来,被等候的付某等人控制。随后,付某等人驾车载李某带至湖北省老河口市某奥华宾馆在房间内,勒令其跪在地上,扇其耳光。3月5日,付某等人驾车将李某带至随州城区,让李某联系其父出售其位于随州市区的住房,用于偿还借款。李某的父亲接到电话后,到北郊派出所报案。公安机关接警后,将付某等人抓获,并解救出李某,至此案发。
法院审理认为:付某为索取高利贷,伙同同伙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故对付某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