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日报讯(通讯员王松林)近日,省水利厅、省财政厅下达我市中央财政补助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资金254万元。这是我市首次获得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资金。落实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资金可以加快建立农村饮水工程良性运行机制,改变过去重建轻管的问题,确保工程正常运行,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喝上放心水。
按照要求,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补助资金要与农村饮水工程水费收取和管护机制创新挂钩,对于不收水费的工程,原则上不得安排使用补助资金。补助资金重点用于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维修养护及其政府购买服务内容,包括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及其配套设施修缮,供水设备及其配件、水表等更换,供水管材管件、净化消毒试剂购置与更换,水质检测监测药剂和易耗品、仪器设备配件的更换等支出。资金不得用于人员经费福利与运营电费等项目。各地要编制年度实施方案,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绩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