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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年01月01日
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姜皓同志辞去随州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9年12月31日随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姜皓同志因工作变动辞去随州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的请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决定:接受姜皓同志辞去随州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