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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年01月04日
婚外情生子无能力抚养生母杀婴上演人间悲剧
  随州日报讯(通讯员曹军)近日,曾都区法院审结一起生母杀婴案,以被告人刘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
  据悉,刘某某在随州市区打工,暂住在其哥哥家中。其丈夫因犯罪被判刑入狱后,刘某某结识一男子并发生关系怀孕。2019年8月26日上午,刘某某在其哥哥家中生产一名活体男婴,因其系婚外生子,加之无能力抚养和为不让他人知道,刘某某遂用床单将正在哭泣的男婴头部裹住,并用手捂住男婴口鼻部,致男婴窒息死亡,后将男婴装进一塑料袋子里。当天下午4时许,刘某某将用塑料袋装的死婴放入一个纸箱子内,并用白色胶带将纸箱子封住,后骑自行车将纸箱子送到随州市区一小区水渠边丢弃。同日下午5时许,曾都区北郊派出所民警接群众报警,赶至现场发现已死亡的男婴,至此案发。民警经排查发现系刘某某所为。
  法院审理认为,刘某某故意杀害其亲生婴儿,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综合其情节,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常言道“虎毒不食子。”刘某某的愚昧无知,导致本案悲剧的发生。此案的发生再次给世人敲响警钟,生命权至高无上,任何人不能随意剥夺,否则必将受到法律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