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0年03月03日
第七场疫情防控新闻发布(摘要)
一、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局长刘熙发解读通知相关政策,介绍人社系统落实通知的具体安排和举措。
用真金白银的政策留人
一是对于留在随州就业的回乡人员按技能等级给予“务工补贴”。其中高级工以上(含高级工)回乡人员在我市企业实现首次就业,签订劳动合同且稳定就业达6个月以上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一次性给予每人每月500元就业补贴;高级工以下(不含高级工)一次性给予每人每月200元就业补贴,就业补贴最长不超过6个月,补贴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回乡人员连续在随工作三年以上的,可享受首套购房契税10%补贴。回乡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连续在随工作三年以上,在随州市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按照购房总价的5%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
二是鼓励留在随州的回乡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给予补贴。包括回乡人员自主参加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在随工作期间取得中级、高级、技师和高级技师技能等级证书的,分别给予10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的技能提升补贴。对即将投产的重点项目提前开展定向招工、订单式岗前免费培训,按照每人每天30元给予生活费补贴。
三是支持回乡人员留在随州创业兴业。支持回乡人员创办、领办、参办小工厂、小农场、小物流、小电商、小服务等“五小创业”项目。回乡人员在随开办的返乡创业项目,享受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对回乡个人首次创办企业并注册登记,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带动10人以上稳定就业,且正常缴纳社保、实现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上的中小微企业,给予1万元创业补贴;对个人创业的,提供10万元以内担保贴息贷款。
用真抓实干的举措留人
发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作用,持续举办网上招聘活动。多渠道举办“网上春风行动”,及时推送发布就业岗位信息和劳动者求职信息,引导用工企业和求职者线上精准对接。
支持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发挥作用,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计划”。鼓励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民办培训机构以及企业职工培训中心、实训中心等申报定点线上职业培训机构,搭建线上培训课堂。
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挥作用,畅通高效精准的招工渠道。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持续向回乡人员推送岗位信息,促进就业,对成功推荐回乡人员本地就业,签订劳动合同、稳定就业达6个月以上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每推荐成功一人,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500元职业介绍补贴。
支持广大企业发挥用工主体作用,提升企业吸纳就业的容量。落实社会保险费阶段性减免政策,用人企业免缴2020年2月至6月期间共5个月回乡务工人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企业缴纳部分。对非公生产企业直接招用首次在随就业的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稳定就业达6个月以上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给予企业500元/人的一次性补助。
用真心实意的服务留人
前期,市人社局会同经信部门联合开展企业用工调查,目前已有146家企业提供用工需求岗位1万余个。开展农民工返乡就业调查,截至目前已有10万余名回乡人员网上填报了就业意向。开展网上春风行动,运用互联网技术,利用网站、微信等平台多渠道发布企业用工需求信息,目前已达成就业意向2700多人。充分利用政策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已受理疫情防控期开工企业一次吸纳就业补贴申报32家企业计1535人;为全市346家企业发放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807.58万元,惠及2.63万人;为372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43万余元。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依托“中国职业培训在线”等免费开放的线上职业技能培训资源,组织开展在线职业技能培训。
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市政府激励回乡人员就业创业工作措施。通过网上办、电话办、邮件办等方式在线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就业创业培训、社保转移、补贴申请、待遇领取等相关业务。建立“码上就业”服务平台,及时发布企业招聘岗位信息和劳动者求职信息。建立“劳务协作网络”,鼓励和支持我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我市乡镇(办事处)、市外地区设立“劳务协作站”“引才联络站”,为疫情过后广大劳动者及时就业、及时返岗牵线搭桥。
二、市财政局局长李修荣介绍落实通知的资金保障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安排和举措。
《通知》提出的“十条措施”专门针对回乡人员的社会保险、住房保障、子女就学、个人待遇、技能提升、就业环境、创业扶持等有关方面,制定了12项财政奖励、补贴和减免政策,含金量高,支持力度大。初步测算,落实这些措施将新增地方财政支出1.5亿元以上。
为把激励回乡人员就业创业“十条措施”落实好,特别是在资金保障方面,全市财政部门提前谋划,精准施策,初步拟定主要通过四条渠道筹措资金:一是调整支出结构,压缩其他支出挤出资金;二是加强统筹整合,打通使用有关预算项目资金;三是挖掘潜力,盘活存量,适当追加预算资金;四是抢抓国家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机遇,积极争取中央、省转移支付资金。在此基础上,市县两级在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中增设回乡人员就业创业资金专项,保证“十条措施”能够得到兑现落实。
下一步,将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
深化政策宣传。运用政府网站、融媒体等多种渠道,广泛深入宣传回乡人员就业创业“十条措施”,制定政策指南,开展政策解读,让广大回乡人员、就业中介机构、企业主体全面知晓政策、掌握政策、用好政策。同步开展减税降费等各项惠企惠民财税政策宣传,引导回乡人员在家乡就业创业。
强化政策引领。准确把握政策,认真落实政策,充分发挥政策激励作用。用好就业补贴政策,吸引技能人才安心家乡、施展才华。用好购房支持政策,帮助高技能人才安居乐业。用好技能培训政策,为回乡人员开辟技能提升通道,拓展发展空间。用好创业扶持政策,支持回乡人员扎根家乡创业发展、做大做强。用好稳岗补贴政策,激励企业开发更多岗位,为回乡人员提供就业机会。用好园区奖励政策,促进各级园区改善条件,增强吸纳就业创业的承载能力。
细化部门协作。主动与人社、经信、税务、招商等部门沟通协调,加强分工协作,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各方职责,增强工作合力,提高政策执行力。
简化办事程序。坚持简便办事、快捷办事,创造有利条件,提高服务效能。实行一站式服务、一次性办理,推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核,最大限度为回乡就业创业人员办事提供方便,确保奖补资金及时发放、减免手续及时办结、回乡人员和用工企业及时享受政策红利。
硬化资金监管。加强对回乡人员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的筹措、归集、拨付、使用全过程监督管理,推行公示公开制度、大数据核查制度,注重在关键环节、关键部位严格把关,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按照规定使用,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确保政策效应得到充分有效发挥。
三、市税务局副局长付涛介绍税务部门落实通知给予的优惠政策以及下一步工作安排和举措。
加强政策宣传辅导
充分利用内外网站、微信公众号、报刊杂志等媒介,广泛宣传市委市政府关于激励回乡人员就业创业的工作措施,帮助纳税人缴费人准确掌握和及时运用各项新出台的政策。税务部门已开通纳税服务12366热线,公布办税服务厅电话,回乡就业创业人员可拨打热线电话咨询。认真落实回乡就业创业有关税费优惠政策
落实好“五小创业”项目税收优惠政策。若“五小创业项目”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2021年12月31日以前,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落实契税政策,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优化纳税缴费服务
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大力推广“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湖北税务手机APP等网上渠道,办理涉税(费)业务。
调整税收征管措施
延长申报纳税期限,纳税人2月份申报期延长到3月31日;发票领用和代开,实行网上申请、邮寄配送;保障发票供应,对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及运输企业,可按需供应发票,不需事前实地查验。
加强部门协同配合
建立与人社、财政、不动产、统计等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及时传递增值税、所得税、契税等税收数据,为财政部门落实就业创业政策提供支撑。深化“银税互动”,为中小企业提供“纳税信用贷”“出口退税贷”,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
下一步,全市税务机关将按照省税务局和随州市委市政府的安排,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支持回乡就业创业,为随州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税务力量。
用真金白银的政策留人
一是对于留在随州就业的回乡人员按技能等级给予“务工补贴”。其中高级工以上(含高级工)回乡人员在我市企业实现首次就业,签订劳动合同且稳定就业达6个月以上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一次性给予每人每月500元就业补贴;高级工以下(不含高级工)一次性给予每人每月200元就业补贴,就业补贴最长不超过6个月,补贴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回乡人员连续在随工作三年以上的,可享受首套购房契税10%补贴。回乡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连续在随工作三年以上,在随州市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按照购房总价的5%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
二是鼓励留在随州的回乡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给予补贴。包括回乡人员自主参加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在随工作期间取得中级、高级、技师和高级技师技能等级证书的,分别给予10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的技能提升补贴。对即将投产的重点项目提前开展定向招工、订单式岗前免费培训,按照每人每天30元给予生活费补贴。
三是支持回乡人员留在随州创业兴业。支持回乡人员创办、领办、参办小工厂、小农场、小物流、小电商、小服务等“五小创业”项目。回乡人员在随开办的返乡创业项目,享受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对回乡个人首次创办企业并注册登记,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带动10人以上稳定就业,且正常缴纳社保、实现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上的中小微企业,给予1万元创业补贴;对个人创业的,提供10万元以内担保贴息贷款。
用真抓实干的举措留人
发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作用,持续举办网上招聘活动。多渠道举办“网上春风行动”,及时推送发布就业岗位信息和劳动者求职信息,引导用工企业和求职者线上精准对接。
支持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发挥作用,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计划”。鼓励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民办培训机构以及企业职工培训中心、实训中心等申报定点线上职业培训机构,搭建线上培训课堂。
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挥作用,畅通高效精准的招工渠道。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持续向回乡人员推送岗位信息,促进就业,对成功推荐回乡人员本地就业,签订劳动合同、稳定就业达6个月以上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每推荐成功一人,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500元职业介绍补贴。
支持广大企业发挥用工主体作用,提升企业吸纳就业的容量。落实社会保险费阶段性减免政策,用人企业免缴2020年2月至6月期间共5个月回乡务工人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企业缴纳部分。对非公生产企业直接招用首次在随就业的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稳定就业达6个月以上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给予企业500元/人的一次性补助。
用真心实意的服务留人
前期,市人社局会同经信部门联合开展企业用工调查,目前已有146家企业提供用工需求岗位1万余个。开展农民工返乡就业调查,截至目前已有10万余名回乡人员网上填报了就业意向。开展网上春风行动,运用互联网技术,利用网站、微信等平台多渠道发布企业用工需求信息,目前已达成就业意向2700多人。充分利用政策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已受理疫情防控期开工企业一次吸纳就业补贴申报32家企业计1535人;为全市346家企业发放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807.58万元,惠及2.63万人;为372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43万余元。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依托“中国职业培训在线”等免费开放的线上职业技能培训资源,组织开展在线职业技能培训。
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市政府激励回乡人员就业创业工作措施。通过网上办、电话办、邮件办等方式在线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就业创业培训、社保转移、补贴申请、待遇领取等相关业务。建立“码上就业”服务平台,及时发布企业招聘岗位信息和劳动者求职信息。建立“劳务协作网络”,鼓励和支持我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我市乡镇(办事处)、市外地区设立“劳务协作站”“引才联络站”,为疫情过后广大劳动者及时就业、及时返岗牵线搭桥。
二、市财政局局长李修荣介绍落实通知的资金保障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安排和举措。
《通知》提出的“十条措施”专门针对回乡人员的社会保险、住房保障、子女就学、个人待遇、技能提升、就业环境、创业扶持等有关方面,制定了12项财政奖励、补贴和减免政策,含金量高,支持力度大。初步测算,落实这些措施将新增地方财政支出1.5亿元以上。
为把激励回乡人员就业创业“十条措施”落实好,特别是在资金保障方面,全市财政部门提前谋划,精准施策,初步拟定主要通过四条渠道筹措资金:一是调整支出结构,压缩其他支出挤出资金;二是加强统筹整合,打通使用有关预算项目资金;三是挖掘潜力,盘活存量,适当追加预算资金;四是抢抓国家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机遇,积极争取中央、省转移支付资金。在此基础上,市县两级在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中增设回乡人员就业创业资金专项,保证“十条措施”能够得到兑现落实。
下一步,将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
深化政策宣传。运用政府网站、融媒体等多种渠道,广泛深入宣传回乡人员就业创业“十条措施”,制定政策指南,开展政策解读,让广大回乡人员、就业中介机构、企业主体全面知晓政策、掌握政策、用好政策。同步开展减税降费等各项惠企惠民财税政策宣传,引导回乡人员在家乡就业创业。
强化政策引领。准确把握政策,认真落实政策,充分发挥政策激励作用。用好就业补贴政策,吸引技能人才安心家乡、施展才华。用好购房支持政策,帮助高技能人才安居乐业。用好技能培训政策,为回乡人员开辟技能提升通道,拓展发展空间。用好创业扶持政策,支持回乡人员扎根家乡创业发展、做大做强。用好稳岗补贴政策,激励企业开发更多岗位,为回乡人员提供就业机会。用好园区奖励政策,促进各级园区改善条件,增强吸纳就业创业的承载能力。
细化部门协作。主动与人社、经信、税务、招商等部门沟通协调,加强分工协作,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各方职责,增强工作合力,提高政策执行力。
简化办事程序。坚持简便办事、快捷办事,创造有利条件,提高服务效能。实行一站式服务、一次性办理,推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核,最大限度为回乡就业创业人员办事提供方便,确保奖补资金及时发放、减免手续及时办结、回乡人员和用工企业及时享受政策红利。
硬化资金监管。加强对回乡人员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的筹措、归集、拨付、使用全过程监督管理,推行公示公开制度、大数据核查制度,注重在关键环节、关键部位严格把关,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按照规定使用,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确保政策效应得到充分有效发挥。
三、市税务局副局长付涛介绍税务部门落实通知给予的优惠政策以及下一步工作安排和举措。
加强政策宣传辅导
充分利用内外网站、微信公众号、报刊杂志等媒介,广泛宣传市委市政府关于激励回乡人员就业创业的工作措施,帮助纳税人缴费人准确掌握和及时运用各项新出台的政策。税务部门已开通纳税服务12366热线,公布办税服务厅电话,回乡就业创业人员可拨打热线电话咨询。认真落实回乡就业创业有关税费优惠政策
落实好“五小创业”项目税收优惠政策。若“五小创业项目”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2021年12月31日以前,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落实契税政策,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优化纳税缴费服务
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大力推广“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湖北税务手机APP等网上渠道,办理涉税(费)业务。
调整税收征管措施
延长申报纳税期限,纳税人2月份申报期延长到3月31日;发票领用和代开,实行网上申请、邮寄配送;保障发票供应,对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及运输企业,可按需供应发票,不需事前实地查验。
加强部门协同配合
建立与人社、财政、不动产、统计等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及时传递增值税、所得税、契税等税收数据,为财政部门落实就业创业政策提供支撑。深化“银税互动”,为中小企业提供“纳税信用贷”“出口退税贷”,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
下一步,全市税务机关将按照省税务局和随州市委市政府的安排,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支持回乡就业创业,为随州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税务力量。